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配酸罐、卧式酸罐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配酸罐、卧式酸罐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配酸罐、卧式酸罐采购

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川井科招字2019-019(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配酸罐、卧式酸罐采购招标人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概况及招标范围:

因生产经营需要,拟采购配酸罐、卧式酸罐,属石油行业压裂用专用配套设备。

本次拟招标范围为: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预计数量(个)

1

配酸罐

30m3

5

2

卧式酸罐

45m3

8

2.2 招标项目名称:配酸罐、卧式酸罐采购。

2.3 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具体地点(川渝地区)。

2.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5 主要技术要求

★2.5.1配酸罐主要技术要求:

2.5.1.1 保证罐体结构强度和质量,装满密度1.3g/cm3酸液后不变形、不渗漏,保证正常使用。应提供设计蓝图和说明,明确各部金属材料规格型号和各部玻璃钢最小厚度。

2.5.1.2罐体底板前后保证一定斜度,前部底板比后部底板水平高度低200mm,进排出口均在罐体前部,进排出管汇均采用304不锈钢加工。

2.5.1.3 罐体底部采用3根140×140×6mm方管作为承重梁,与地面接触的罐底面除工字钢以外部位的用6mm厚钢板全封闭焊接,增加罐体与地面接触面积,减小罐体对地面的压强;罐体底座玻璃钢厚度≥8mm。

2.5.1.4罐顶面中轴线上均匀布置2台卧式搅拌器,采用防爆电机,功率4KW/台;搅拌器叶轮采用两片式同向双层叶轮,角度错位90°布局,搅拌叶轮及轴均采用304不锈钢材料制作;叶轮与减速器采用键+法兰的方式连接。

2.5.1.5所有电气系统应设计合理、布线整齐、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有漏电保护措施,并预留4个接地线端子;电控箱采用整体式防爆电控箱;插头插座采用防爆快速插头插座;搅拌机开关为正反转控制开关,泵仅需正转开关;总进线为60A防爆快速插头,主线缆为3*6+1橡套电缆,接入各个电机的线缆采用3*6+1橡套电缆;从电控箱接出至搅拌机的缆线铺设在罐顶,穿线管为φ32*2mmPVC管。

2.5.1.6罐前端用32×20×4mm矩管制作带扶梯上下楼梯。罐顶要有防滑设计和处理;罐顶面边缘安装用于防护的可翻转式不锈钢护栏(32×20×4mm矩管),非使用和运输途中护栏可取销后平放在罐顶,使用时将护栏翻转后上用穿销固定,护栏最小防护高度≤20mm,最大防护高度≥1200mm,护栏中间横(竖)栏间距≤200mm。

2.5.1.7罐前端安装4″出口油壬2只、进酸管、标位管等,出口油壬内外进行玻璃钢防腐,进酸管和标位管采用玻璃钢法兰。

2.5.1.8罐体四个角设置吊装吊耳,吊点进行第三方认证检测。

★2.5.2卧式酸罐主要技术要求:

2.5.2.1 全部供货设备必须是未经使用的正品。

2.5.2.2设计规范、制造工艺及产品技术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GB8237-2005 纤维增强塑料用液和聚酯树脂

GB/T18370-2014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GB/T18369-2001 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GB/T17470-2007 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和连续原丝毡

HG/T20696-1999 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

JC/T587-1995纤维缠绕增强塑料贮罐

CD130A19-85 手糊玻璃钢设备技术条件

GB/T 1447-200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49-2005 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 1450-200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层间剪切强度试验方法

GB/T 2577-200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T 2576-200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不可溶成份含量试验方法

GB/T 3854-200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T 3857-2005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耐化学介质性能试验方法

JC/T 277-1994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81-1994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2.5.2.3 全部供货设备载荷分布合理,无偏重现象。有足够的抗震性能,能适应各油气田的井场公路及普通公路的运输要求。

2.5.2.4 全部供货设备能适应潮湿、下雨及风沙等气候条件下作业,并能适应-20~+60℃的作业环境温度。

2.5.2.5所有接管布局合理,方便操作、检查和维护。配置必要的操作平台、操作通道、工作梯、警告标识。设备的排放口指向安全位置。

2.5.2.6卧式酸罐主要参数

有效容积(m3): ≥40

罐体长度(mm): ≤9000

罐体宽度(mm): ≤2400

罐体高度(mm): ≤2700

储酸罐总重(t): ≤12

2.5.2.7罐体底板前后保证一定斜度,前部底板比后部底板水平高度低200mm,进排出口均在罐体前部,进排出管汇均采用304不锈钢加工,排出口为2个4″通径出口,位于罐底部最低处,确保罐内无残液,出口端为4″标准法兰,每个法兰上安装4″玻璃钢球阀和4″出口母由壬各1只;进酸口为1个3″通径的标准法兰,位于罐体前端侧板顶部,通过3″进酸管向罐内转酸,进酸管应通至罐内后端并用1个90°弯头朝向罐底部,其出口距底板高度≤1500mm;罐体前端设标位管,用于显示最低至最高液位。进排出管汇内外进行玻璃钢防腐。

2.5.2.8 罐体顶部前后端各开1个800×650mm检查孔,孔盖要求使用活动固定销固定并具有防雨措施,检查孔下方罐内侧板用32×32×4mm矩管制作上下楼梯。

2.5.2.9 罐体底部采用3根140×6mm矩管作为承重梁,与地面接触的罐底面除矩管以外部位的用6mm厚钢板全封闭焊接,增加罐体与地面接触面积,减小罐体对地面的压强;罐体底座玻璃钢厚度≥8mm。

2.5.2.10 罐前端用32×32×4mm矩管制作上下楼梯。罐顶要有防滑设计和处理;罐顶面边缘安装用于防护的可翻转式不锈钢护栏(32×32×4mm矩管),非使用和运输途中护栏可取销后平放在罐顶,使用时将护栏翻转后上用穿销固定,护栏最小防护高度≤20mm,最大防护高度≥1200mm,护栏中间横(竖)栏间距≤200mm。

2.5.2.11 罐体四个角设置吊装吊柱,吊点进行第三方认证检测。

★2.6 质量要求

2.6.1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酸罐正常使用条件下(非人为损坏)的罐本体质量保证期。配酸罐最低质量保证期必须≥10年,卧式酸罐正常使用寿命必须≥2年。

2.6.2 储酸罐制造完成后应进行不小于24小时的静水水压试验(采用储酸罐内注满清水,放置24小时以上,应不出现渗漏、变形等现象),并提供试验合格报告。

2.6.3储酸罐交付时,应提供生产厂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应出具产成品合格证、原材料(304不锈钢、玻璃纤维、树脂等)及外协件产品合格证、与所投标包相对应的不锈钢材质检验报告。

2.7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2.8 最高限价:本次拟采购物资分项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及计价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玻璃钢制品制造资质。(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查询网址:http://gsxt.saic.gov.cn/)。

★3.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认证、HSE/OHS、GB/T28001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或同等认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6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四川川庆井下科技公司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及缴费账户:

联 系 人

杨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

156*****333185*****284

电子邮箱

cqdz_cd@vip.sina.com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标书购买缴费账户开户银行

重庆银行两路口支行

账号

1701 0104 0003 840

转款时请注明:川井科招字2019-019(2)号标书费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cqdz_cd@vip.sina.com:①《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附件1)、②《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③《公司营业执照》、④《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⑤ 《标书购买缴费回单》。

4.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回函格式详见⑥《投标回函》(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方式见本公告5.3)后将⑦《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⑧《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 10 月 25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二号电子科技大学宾馆5楼会议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川井科招字2019-019(2)号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两路口支行

账 号

1701 0104 0003 84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颜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

138*****303185*****284

电子邮箱:

cqdz_cd@vip.sina.com

5.4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退还至投标人提供的《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中载明的银行账户。投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注:请避免月底最后1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到账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7:00 ,逾期未到账,按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9年 10 月 25 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二号电子科技大学宾馆五楼会议室。

投标人自愿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合同签约单位: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广汉市三水镇高店村

联系人:

熊超

电 话:

****-*******

电子信箱:

xiongc_jx@cnp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 系 人:

杨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

156*****333185*****284

电子邮箱:

cqdz_cd@vip.sina.com

招标人:四川川庆井下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19 年 9 月 30 日


附件1

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配酸罐、卧式酸罐采购


招标编号:川井科招字2019-019(2)号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潜在投标人名称



2

潜在投标人联系方式

姓名及职务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3

招标文件信息

一套共 1 本


4

购买人签字



5

购买时间




注:请使用黑色签字笔清晰手写体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签署、补正、递交、修改与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相关的文件、信息及邮件等,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3

投标回函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我公司获悉招标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 的(项目名称)招标公告,在贵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购买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我方认真研究了招标项目概况及其相关内容后:

□我公司确认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递交投标文件。

□我公司因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是 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否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

注:1.请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回复,否则作为不参加投标处理;

2.请将投标回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至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


附件4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川井科招字2019-019(2)号

填报单位(盖章):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付款单位名称

投标项目或标段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联行号

交纳投标保证金

金额

备注

1








合计








制表人:

审批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说明:1.投标人将签字盖章后的信息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在该项目开标前发至招标文件所列明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2.投标人若未及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开户行的联行号或提供的信息有误,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退还或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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