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询价函

梨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询价函


  各位供应商: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要求和新修订的《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县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现予梨树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进行公开询价,望各位符合条件供应商积极给予复函。

  一、项目名称:

  梨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

  二、项目要求:

  1、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的相关要求和和新修订的《吉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编制。

  三、验收要求:

  完成梨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制工作并取得备案后,给付服务款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三年至少有完成过一项污染防治专项规划或者其它环境调查、普查相关工作案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复函均将被拒绝。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复函。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复函。

  五、复函起止时间

  2019年9月30日9时至10月8日16时。

  六、复函方式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在复函截止时间前将复函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梨树县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管理科。

  联系人:赵中良

  电话:****-******* 传真:****-*******

  邮箱:jllszzlhb@163.com

  地址:梨树县梨树镇健美东街12号

  邮编:136500

  梨树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9月30日


标签: 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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