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大面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大面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拟采购的大面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服务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大面派出所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
2.2项目地点:龙泉驿区大面派出所;
2.3项目内容及规模:大面派出所食堂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近3年内未出现亏损,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177号东方华大广场3幢19楼17号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业主固定联系方式);
(4)2016-2018年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5)项目负责人: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健康证、身份证及近六个月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健康证、身份证及近六个月购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 不提供 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大面街道办事处
比选代理机构:成都华友君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泉路177号东方华大广场3幢19楼1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173*****594
2019 年09月30日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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