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LY201909-123(JLHYHX-
*******)的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液体有机融雪剂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液体有机融雪剂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预计单价2500元/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2.3服务期:1年。每次提出采购需求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2.4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2.6采购内容:液体有机融雪剂(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要求),且在长春市区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为业主提供便捷服务;
3.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本年度财务报表即可)及2018年6月后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打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9特定资格条件: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8日13:30,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彦祥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3300号东皇大厦4楼
联 系 人:安平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