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心湖智汇创新广场项目

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心湖智汇创新广场项目

编号: AJB180241-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心湖智汇创新广场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心湖智汇创新广场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18]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30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30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30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30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山湖博览中心及湖景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山园区
2.1.2工程规模: 项目将建成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心湖智汇创新广场,工程规模为特大型工程,博览中心用地面积977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35.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2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10.78平方米;湖景工程约9.1公顷,其中水面面积约4.6公顷。
2.1.3合同估算价: 240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12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4月23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将建成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中心湖智汇创新广场,工程规模为特大型工程,博览中心用地面积977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35.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72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10.78平方米;湖景工程约9.1公顷,其中水面面积约4.6公顷。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施工、采购 (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工程总承包类型:方案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9月1日(含,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上述资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nbsp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本章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nbsp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本章正文1.4.3的要求。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nbsp业绩认定标准:/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
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4)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设计项目除外)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投标人自行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9)关于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视为无效。(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11)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证书不得为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9分
设计文件:20.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书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书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满足博览中心功能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设计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设计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设计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设计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2:各专业设计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及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及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经济分析: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69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设计专业人员配备5人(设计负责人除外):其中:给排水专业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电气专业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暖通专业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结构专业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和建筑专业具有一级建筑师,且以上人员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上述人员均满足要求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材料证明,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分。该项满分2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自2016年9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jzwfw.gov.cn/njggzy)、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本标段采用电子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8.4、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达路6号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绿都大道13号绿地之窗B2幢1008,1009,1010室
邮编:210000邮编:210000
联系人:李伟联系人:李丙洪
电话:025-58180673电话:18115167079
传真:传真:02584613368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434432049@qq.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创新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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