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南平地区供电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2019年至2023年)谈判公告

国网南平地区供电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2019年至2023年)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委托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国网南平地区供电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2019年至2023年)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兴趣参加谈判的供应(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 30 日至2019年 10月9日17:30前报名,采购文件每份 0 元(免费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3.2 供应(服务)商报名时,只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qq.com">********2@qq.com)进行报名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未及时将上述两项资料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采购编号,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领取标书登记表》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应答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必填)



















3.4报名邮件发送后截止报名前24小时尚未收到采购文件邮件请联系:陈工,****-********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平供电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进步路13号呼叫抢修综合楼8楼805招标室(佳和馨苑对面))。谈判时间为应答文件递交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网址:)上公布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邮箱:********2@qq.com">********2@qq.com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 9 月 30 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截标时间

1

NPFW2019GJT090008

国网南平地区供电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2019年至2023年)

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应答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车辆租赁许可经营。

4、应答供应商需提供谈判应答截止日近5年内(至谈判截止日)应承担过至少3个与谈判项目类型相似项目合同,并提供每个合同所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5、应答供应商3年内(至谈判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行政处罚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4)存在管理关系;

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交的应答文件。

8、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及南平供电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及南平供电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9、应答供应商所提供车辆拥有合法的、完全的出租权和处分权,未就标的车辆设定抵押权、留置权及其他形式的担保物权,没有影响出租的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租赁的情况,无其他任何第三方主张等出租权权利瑕疵。(投标人应对此条款进行承诺)

2019年 10月15日上午9:00


附表2:采购情况一览表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总数量(辆)

含税预算金额(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项目实施周期

保证金(元)

备注

1

国网南平地区供电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2019年至2023年)

南平地区供电公司2019年至2023年(48个月)20辆公务车辆租赁服务

20

46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48个月)

91008


注:1、评审与授标以包号为单位。

2、应答服务(供应)商仅为1家,并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合格时,可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流程进行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3、有两家及以上服务(供应)商应答,经评审合格后仅为1家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要求时,终止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公务用车 供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