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砌钢模台车及混凝土输送罐车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衬砌钢模台车及混凝土输送罐车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卷
四川山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衬砌钢模台车及混凝土输送罐车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山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衬砌钢模台车及混凝土输送罐车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第二次(设备采购)已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华发改招函【201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山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山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华发改招函【2011】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4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华蓥市机电工业园区

2.2 采购规模:购置设备20台

2.3 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当申请人为制造厂(公司)时,应具有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资质和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

(3)当申请人为代理商时,须在投标时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厂(公司)对其代理的授权,所代理的制造厂(公司)应具有本条第(2)款的资质和能力;

3.2 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本项目设备包的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申请。

3.3 申请人必须对本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任何只选择某一标段中的一种或几种设备种类的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申请而被拒绝。当申请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生产或供应某一设备包中的全部种类设备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所缺设备种类而构成完整的投标。

3.4 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 体投标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5 月 23 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1年 5 月 27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联系电话:***-********)。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15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6 月14 日10 时 00 分, 地点为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山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华蓥市机电工业园区

邮 编:6386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蜀通街12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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