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视觉识别(VI)手册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关于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视觉识别(VI)手册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加快推进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简称“产业园”)建设工作,完善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规范产业园的对外宣传形象,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产业园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力,我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视觉识别(VI)手册设计编制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转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年)的通知>的通知》(穗南区财字〔2018〕181号)规定,鉴于费用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属于可不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现采用邀请报价方式确定承担上述项目的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南沙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园区视觉识别(VI)手册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设计服务

  1.应承诺在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视觉识别(VI)手册设计编制服务,包括前期调研、项目设计、手册制作、规范使用指导等相关工作。视觉识别(VI)系统与标志(LOGO)设计均不存在抄袭、雷同、侵权、盗版等行为;

  2.设计图纸应按照视觉识别(VI)系统有关设计要求执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达到满足项目方的应用要求;

  3.安排专业人员参与设计工作的问题答疑、汇报、解析等工作;

  (二)后期跟进服务

  1.对设计内容无偿提供至少3个月的品牌视觉顾问;

  2.协助项目方对视觉识别(VI)系统实施工程的施工深化实施图纸进行专业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提供技术参数文件、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必要的现场服务;

  4.项目方如有需求的,应协助完成品牌、商标注册工作;

  5.确定方案交付所有款项后,项目承接方提供一年内对视觉识别(VI)应用的跟踪服务。

  三、项目具体需求

  视觉识别(VI)设计,包括基础要素部分和应用要素部分,具体需求目录如下:

  (一)基础要素部分

  1.标志(LOGO)规范(10项)

  标准彩色标志、标志释义、标志制图、标志墨稿效果、标志反白效果、标志视觉修正、标志最小使用规定、标志的安全空间、标志方格坐标制图、标志特定色彩效果展示

  2.标准字规范(18项)

  标准字中文简称(横式)、标准字中文简称方格坐标制图(横式)、标准字中文简称(竖式)、标准字中文简称方格坐标制图(竖式)、标准字英文简称(横式)、标准字英文简称方格坐标制图(横式)、标准字英文简称(竖式)、标准字英文简称方格坐标制图(竖式)、标准字中文全称(横式)、标准字中文全称方格坐标制图(横式)、标准字中文全称(竖式)、标准字中文全称方格坐标制图(竖式)、标准字英文全称(横式)、标准字英文全称方格坐标制图(横式)、标准字英文全称(竖式)、标准字英文全称方格坐标制图(竖式)、专用中文印刷字体、专用英文印刷字体

  3.标准色(色彩规范)(7项)

  标准色、辅助色系列、特殊印刷工艺色、标准色色阶、主辅助色色阶、标志明度应用规范、标志的色彩搭配专用表

  4.辅助图形(2项)

  辅助图形、辅助图形的应用延展

  5.标准组合规范(13项)

  标准组合首选规范、标准字中英文简称组合(横式)、标准字中英文简称组合(竖式)、标准字中英文全称组合(横式)、标准字中英文全称组合(竖式)、标志和中英文简称组合(横式)、标志和中英文简称组合(竖式)、标志和中英文基本使用规范(横式)、标志和中英文基本使用规范(竖式)、标志和中英文全称组合(横式)、标志和中英文全称组合(竖式)、标志和中英文全称基本使用规范(横式)、标志和中英文全称基本使用规范(竖式)

  6.错误应用示范

  将应用中典型的、普遍存在的错误情况预先演示出来以避免发生,包括标志的错误应用和品牌标识的错误应用。

  (二)应用要素部分

  1.企业广告宣传规范(6项)

  网络主页版式规范(含官网页面banner图、微信公众号图标及长图),系列主题海报(竖版及横版),企业宣传册封面、封底、内页的版式规范,宣传折页封面、封底、内页的版式规范,宣传PPT模板,参会证模板

  2.展览指示系统(3项)

  标准展台设计、特装展台设计、样品展台

  3.标识导向系统(15项)

  办公大楼楼体字示意效果图、办事大厅招牌、总览平台(总平面图标识)、前台形象墙、科室门牌、功能房门牌、路径指引、路径吊牌、楼层指引牌、二楼手扶梯标识、定制玻璃贴、消防门提示牌、逃生防火门提示牌、卫生间标识、警示提示类标识(严禁烟火)

  四、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65,000元人民币,该预算为我局对本项目最高价的预算。报价高于上述预算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上述预算60%的视为报价无效。

  五、选定方式

  本项目以综合评分比选为选定方式,由价格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组成,有效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高者中选。

  六、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在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专业机构,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服务、设计服务等相关内容;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报价;

  (四)具有丰富的政府相关形象项目设计经验的优先;

  (五)供应商应依法履行有关纳税人的责任和义务。

  七、报价要求

  (一)各报价单位请按以下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书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单位情况简介;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相关资质复印件(限已获得相关资质的情况);5.本次服务报价单原件(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加盖报价单位公章);6.本次服务的工作方案;7.主办人及其团队、成员简介;8.单位相关设计服务优秀案例。

  (二)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可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收件地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人社局2楼201室,联系人:邓女士,联系电话:***-********

  (三)报价单位需在10月11日(星期五)17:00前将符合要求报价文件送达我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我局和报价单位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报价截止时间。

  (四)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后,报价单位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能撤回其报价文件。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手册设计 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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