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企业家健康成长平台(乐商家园)委托运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企业家健康成长平台(乐商家园)委托运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HQZB-YQ-2019-7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乐清市企业家健康成长平台(乐商家园)委托运营项目(第二次),本次采购预算为29万元,需要供应商提供接待、培训、日常运营、管理等服务,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合法获取方式如下:
①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找到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
②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账号的,填写好《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发至********8@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系统中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后,下载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 上午0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705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2日 上午09:30
九、磋商地点: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705室)
十、磋商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自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含在政采云系统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后下载磋商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文件在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针对磋商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工商业联合会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或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7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029
联系传真:****-********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乐清市财政局
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50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5/20199/5e136f6f-ec28-4132-91f9-cdd7379e162c">“乐商家园”平台委托运营项目磋商文件(第二次)(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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