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泰禾拾景园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劳务 招标公告

郑州泰禾拾景园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劳务 招标公告



泰禾拾景园项目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招标
招标文件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泰禾拾景园项目部
2019 年 月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郑州泰禾拾景园基础土石方 工程
1.2项目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
1.3项目规模:暂定 155000m2
1.4业主:河南嘉智置业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泰禾拾景园 项目经理部
1.6本次招标工程: 脚手架工程 专业分包工程
1.7具体位置:河南省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
2、工程内容:
2.1 泰禾拾景园项目 脚手架专业分包工程(具体详见合同内容)。
2.2负责完成进场前的自需临时设施搭建等各项工作(要求有足够的劳动力并按业主及招标人要求时间或提前完成)。
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合同内容,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4、时间安排及要求:
4.1 发标时间: 2019 年 月 日
4.2 投标时间安排:
4.2.1 2019 年 月 日 - 2019 年 月日领取招标图纸(电子光盘)及招标文件。
4.2.2 2019 年 月 日 17:00 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传真给招标人(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 ********1@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书面答复,答疑资料(如有)于 2019 年 月 日由投标人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传真号码: ,接收人:杨贺森 ,联系电话: 130*****439
4.3现场答疑时间:在截标之前,各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工地踏勘施工现场,现场联系人: 杨贺森 ,联系电话: 130*****439
4.4 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月日 9:00 前。
4.5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30天内通知中标人。
5、质量标准:
质量为优良,必须达到“ 合格 ”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6、工期:
必须保证或提前达到业主或招标人的节点工期。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详见合同条款)。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7.1.1第一章 投标须知;
7.1.2第二章 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7.1.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报价说明;
7.1.4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7.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4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在投标截至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投标文件内容及封装要求(相关资信资料在递交标书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8.1第一部分 经济标部分: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8.2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
8.2.1项目经理简历表;
8.2.2项目经理近年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8.2.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2.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2.5劳动力计划表;
8.3第三部分 商务标部分(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
8.3.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3有关资信证明资料(须一级劳务以上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
8.3.4投标保证金证明;
8.4密封:
8.4.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封面至少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印鉴。
8.4.2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务必请将经济标和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装订,但可不分别密封。
8.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9、投标注意事项:
9.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承包范围及性质特点、地质情况、周边情况、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施工措施、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9.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中文字及数字均应全部采用打印体。
9.3修改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都必须专函说明,并装订在《投标函》之后,否则招标人对此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评为废标。
10、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10.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10.2投标文件未密封;
10.3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10.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10.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10.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10.7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11、评标:
11.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分为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11.2技术标评审:先开技术标,由招标人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进行评审,若有需要即组织投标单位就各自的技术标进行答辩。
11.3经济标评审:在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情况下,对经济标进行分析,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
11.4招标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通过招标人对技术标和经济标的综合评审后,与投标人议标,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将无权参加议标。
12、其它:
12.1投标人须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签订施工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的资格,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且该投标人将会被从招标人的合格承建商名录中清除。
1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3投标人明白,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他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2.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附件1: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单位 工程量 不含税单价
(元) 含税单价
(元) 税额(税率 %)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备注
清单项 外脚手架
定额项 外脚手架 外脚手架 m2 155000
乙方(分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工程建设条件、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
1、工程建设条件
1.1场地情况:场地拆迁及平整已完成。
1.2施工用水:由招标人场内指定地点的总接口,投标人自行接入施工现场各用水点。
1.3施工用电:由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的二级配电箱内,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电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接入使用地点。
1.4现场临时围墙:由招标人提供。
1.5现场施工道路:已修建
1.6上述各项之完成情况及现场环境情况等均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清楚了解及掌握了现场情况。
招标图纸及资料
具体详见附件资料。
工程采用的技术要求
执行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条例。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规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济标格式文件1:
投标函
致: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的投标报价为(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单价分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综合单价 备注
一 人工费
二 材料费
1
2
3
4
……
三 机械费
1
2
……
四 管理费
五 利润 m2
六 税金 m2
小计
2、我们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了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工程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并已考虑了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成本投入、材料变动因素、施工不可遇见费等各种内、外部因素对报价的影响;
3、我们同意你们选择中标人的办法,并同意自行承担为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4、我们知道,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所受到的价格最低或其它任何投标函,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5、我们同意招标人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接受;
6、我们同意若我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后违反延缓12.3.3条的规定或坚持提出附加条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7、本投标函已考虑了招标人向我们发出的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有)。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 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保修 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年月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参加 本次招标的工程的投标活动和签署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本法定代表人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年月日
经济标格式文件4:
有关资信证明资料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承包一级以上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复印件。
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颁发的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相关标准复印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二级以上)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件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以备查。
近三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技术标格式文件1: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学历 毕业院校
性别 健康状况 从事专业年限 任项目经理年限
出生
年月 工作时间 项目经理资质
证书号
工作简历
时间(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技术标格式文件2:
项目经理近年来完成项目情况及在建工程名称表

工程名称 竣工时间 建筑面积 结算价 质量等级 备注














技术标格式文件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 名 职 务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总部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现场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技术标格式文件4: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
功率
kw 生产
能力 备注










技术标格式文件5:
劳动力计划表
投标人按所列格式递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
单位:人

工程、级别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














泰禾拾景园项目

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施工合同
(合同编码:CSCEC2B4-THGH-ZYFB-002)
甲方: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定日期: 2019年  月  日
发包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郑州市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方)使用方和(乙方)供应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负责 泰禾拾景园 项目的外架搭设、拆除、租赁,模板脚手架材料的租赁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泰禾拾景园项目
二、工程地点: 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
三、承包范围、方式及工作内容
1、工程内容: 泰禾拾景园项目工程建筑物外围四周双排钢管落地式(悬挑式)外脚手架、采光井脚手架、电梯井脚手架、下沉式庭院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脚手架零星材料的租赁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施工等内容。
2、施工范围: 泰禾拾景园1-16号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 155000㎡ 。
3、承包方式:包工、包自由材料损坏(维护)及丢失、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场容(场)貌达到甲方和业主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等承包方式。
4、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4.1施工期间建筑物外围四周双排钢管落地式(悬挑式)脚手架、采光井脚手架、电梯井等空洞脚手架搭设、拆除,工字钢预埋木盒的安装,跳板铺设及材料,外架密目网、安全网挂设维护,钢笆铺设、外架及防护等刷漆和拆除工作;落地式接料(卸料)平台的搭拆,悬挑式卸料平台的安拆(材料和制作由甲方负责),安全通道防护搭拆,楼梯楼层临边防护搭拆,外架附着预埋(不管是什么形式的附着预埋件),剪刀撑加固,人货施工电梯(吊篮)所用架体搭拆,电梯井架的搭拆,塔吊附墙平台架搭拆,四口五临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楼面、屋面、阳台、升降口、基坑临边)的搭拆及维护,主体及装修施工阶段所有施工脚手架的搭设、维护、改架、加固、拆除、运输等工作内容。
因施工顺序而产生四口五临边位置的架体搭设费用包含其中,包括不限于塔吊基础临边防护搭设、塔吊穿墙板位置临边防护搭设、塔吊司机走道防护搭设、分段施工临空位置防护搭设等。配合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施工用设备的拆改及二次修复费用包含其中。本工程正式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的搭设费用包含其中。
4.2因塔吊比脚手架提前拆除而导致乙方脚手架拆除时产生的吊车租赁、拆除用工等增加的工作。
4.3满足本工程施工所必须的模板支撑和加固体系所有的钢管、扣件、连接件、顶托等材料供给使用,满足施工需要;其中地下车库、主楼地下室、多层建筑物地上部分模板支撑体系采用普通钢管扣件式脚手架,高层建筑物(总高七层以上的单体建筑物)地上部分模板支撑体系采用承插式钢管脚手架。
4.4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通道、安全棚、防护棚、操作及加工棚、砂浆灌棚、搅拌机棚(如有)的搭拆及维护,外脚手架增加安全防护栏杆,车库搭设灯所用架子,脚手架踢脚板的刷漆、安拆,电梯井里架体拆除后电梯安装前水平防护搭设(每两层一防护)、高层局部结构收缩位置脚手架的补充搭设等。
4.5管理人员办公生活区、工人生活区、施工现场办公区及库房等活动板房采用钢管、扣件、钢丝绳等进行防台风加固压顶的搭、拆。
4.6钢筋堆料平台、临时钢桥的安拆,包括工字钢的加工、刷漆、租赁及安拆,临时钢桥防护栏杆的搭设、刷漆及租赁等。
4.7地下室顶板回顶加固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的搭拆等工作(施工电梯基础位于地下室顶板时需进行地下室顶板加固)。
4.8塔吊防护栏杆搭设,绿网封闭,上下楼临时楼梯搭设,踏步铺板,钉防滑条等工作
4.9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来往运输、装卸、看管、保养、维修等。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规范要求挑网、兜网、钢笆、刷漆及安拆、型钢、工字钢(型号不小于16)、铅丝、连墙件(含预埋件)、剪刀撑、防护栏杆、油漆扎丝、预埋非标准U型环及标准U型环(工厂成套产品,含U型环和铁板、螺丝、垫片等)、固定斜撑预埋铁板等架体工程用全部材料【除踢脚板、工字钢预埋木盒、悬挑卸料平台钢丝绳、绳扣由甲方提供】由乙方无偿提供。搭拆脚手架满足国家规范及甲方施工方案要求。架体、安全网、防护栏杆重复搭设(3次以上),钢筋堆料平台搭拆,临时钢桥搭拆,地下室顶板回顶加固用脚手架搭拆另行计费。
四、合同价款
1﹑本工程建筑面积:155000m2(以最终建筑面积为准),脚手架工程搭拆、零星租赁,各种防护棚搭拆及板房压顶搭拆(本合同第三条中第4.1~4.5条所含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为 元/㎡(其中裸价: 元/㎡,税金 元/㎡ ,税率为9%,含税合价: 元/㎡)。
2、合同额暂定:叁佰玖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含税合价:元,其中裸价:元 ,税金:元, 税率为 9%)。其中安全文明措施费为元。
若零星材料租赁费期限超出合同工期,外架超期部分按单栋地上建筑面积 元/天/平米计算(分挑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单价均包含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包括增值税和各种附加税金,增值税税率为9%,其它税金税率按郑州地方政府要求)、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因素等所有费用。
3、工程量计算规则:结算时以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的工程量均按建筑施工图上标示的建筑面积计算(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万m2),其他工程量均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4、本工程发生的合同外零星用工按元/工日计算(裸价 ,税金 ,税率9%),不区分工种;零工单价中包含人工费、管理费、税金(包括增值税和各种附加税金,增值税税率为9%,其它税金税率按郑州地方政府要求)、利润、风险费、不可预见因素等所有费用。
五、开竣工日期(租赁期限):
1、各栋地上单体建筑物外架及模板支撑架开工日期:分别按各单栋楼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第二天开工起租(起租日以砼浇筑证明资料为准);竣工日期:分别按各单栋楼合同租赁期满为止。各栋楼模板支撑架合同租赁期为8个月(约240日历天);各栋楼外架合同租赁期为8个月(约240日历天),外架拆除时间30天。
2、地下车库模板支撑架开工日期:分别按后浇带划分的各单块地库基础底板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第二天开工起租(起租日以砼浇筑证明资料为准);竣工日期:分别按后浇带划分的各单块地库合同租赁期满为止,按后浇带划分的各单块地库合同租赁期为3个月(约90日历天)。
3、后浇带的模板支撑架较其它部位延迟2个月拆除。
4、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约为: 565 日历天。
六、竣工结算及付款方式:
1、竣工结算:结算工程款=(实际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之和)-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应扣款及各种罚款±工程变更洽商、签证(变更签证费用为纯费用不含税金、管理费、措施费等,乙方须提供与结算金额等额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节点付款,单体达到完成地下室出正负零,按单体已完成工程量的65%付款。单体达到地上10层,按单体已完成工程量的65%付款。主体封顶按单体已完成工程量的65%付款,全部拆除完成,付款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完成付至100%。
3、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增值税征收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保证增值税发票三流一致(“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保证真实性、能够税务认证,否则退回发票重新开具,为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不付款,对于不合格发票甲方有权按其票面金额的20%进行惩罚性违约金的扣除,并保留提交给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权利。
4、本合同价款为乙方给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价格。
5、乙方需开通电子商票业务。
6、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帐、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电子商票、信用证、抵房(原则上不超过结算价的20%)等。
七 、 工期、质量、安全
1、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程进度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工期必须满足甲方的需要。
2、质量:乙方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必须满足 郑州 市政府有关部门专项验收规范要求及行业有关规定,并达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泰禾集团施工方案的有关规定。脚手架使用的钢材及所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需提供合格证明文件,其中钢管、扣件必须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并取得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使用。
3、安全:脚手架要定期检查和维护,脚手架的安全全权由乙方负责,并应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
4、乙方应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若建设方、监理或其他相关单位在抽样检查时,发现质量和安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退还
乙方为了全面履行协议,必须在收到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为 20 万元,在乙方所承包工程全部完成且所有工人有序退场后二十日内,甲方以银行转帐形式返还(无息),如乙方不交纳履约保证金,视本合同无效。
如乙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则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处置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全部保证金仍不足以补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九、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安装脚手架所需的施工用塔吊、施工用电梯、临时消防水设施、工地保安、现场工人宿舍(仅房屋,其余生活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材料房,并配合乙方进行预留孔洞、预埋件等的配合工作(具体的埋设材料及埋设施工由乙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程设计图纸,为乙方实施方案提供条件。审核乙方制定的脚手架安全操作的检查制度,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施工进度,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3、甲方协助乙方要求监督其他非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改动和违章使用该脚手架。
4、乙方搭设脚手架需吊材料,调配提升设备及人员上下时,甲方垂直运输工具塔吊、电梯、应积极配合吊运。
5、负责送电至二级配电箱。
十、 乙方责任:
1、乙方对本工程施工实行自负盈亏并承担施工的垫资、保证金等风险。由于此部分的垫资、保证金引起的经济法律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凡总承包合同中对甲方的约束条款对乙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且乙方对工程现有条件可能带来的风险已充分预见,并愿意独立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3、乙方应根据本工程质量情况按甲方要求自行调节辅材投入使用量。
4、乙方应与其下属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到甲方备案;同时,按甲方要求组织合格的作业人员进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承包工作内容再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选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且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总额或结算额的5%的违约金。
5、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遵守甲方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对乙方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乙方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6、乙方严格按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7、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材料检测、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8、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及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和退场,无论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窝工现象,乙方均应自行调整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等,并且同意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且不索赔任何费用。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除政府职能部门检查评定外,甲方将经常组织施工监理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情况,甲方处罚乙方1000元/次的罚款。
10、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技术管理及资料签收工作,同时向甲方提供乙方运入现场的机械、设备仪器的说明和资料。
11、乙方每月提供一份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给乙方进行结算和付款。
12、乙方对提供的构件的质量负责。
13、乙方任命为乙方工地责任的代表,负责本工程的全面管理工作。必须住现场,离开工地应与现场负责人请假。
14、服从和遵守甲方现场的统一管理和有关规章制度,购买作业人员保险、体检。购买产品的保险。每天对登高作业人员进行身体状况的询问巡查,做好班前记录。
15、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期以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否则耽误甲方的工期进度,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6、对由乙方责任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致使自身及第三者的伤害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17、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不能随意切割,搭设及拆除外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置安全警戒线及看护人员。
18、乙方负责跳板两头加劲箍的施工及材料
19、密目网绑扎材料为乙方承担;材料进厂后,必须满足现场使用,如有大量不能满足施工时,乙方须采用最短时间内解决,满足现场需求
十一、违约责任
1、经甲方检查认定,乙方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任何方面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将对合同单价中的相应部分的费用不予办理结算。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得在施工现场出现偷盗、打架、斗殴等现象,否则后果自负,且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每次支付 10000 元违约金。
3、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连续施工,不得因甲方付款不到位、资金、设备、材料、劳务力等任何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工、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怠工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另行安排其他分包单位进场,乙方同意甲方对已完工程不支付工程价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4、乙方履行合同中有任何形式的违约,除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另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增加的费用开支、甲方向业主及其他第三方承担的责任等。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随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随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并无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十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条例和规定(噪声污染防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等)、注意对施工过程中噪音排放、粉尘排放、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废弃和运输遗洒等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尽可能的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杜绝重大环境事故的发生。
2、乙方应加强自身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防护,监视所有施工现场的人员活动、现场设施(无论是由自身提供的还是甲方提供的)和施工过程,及时识别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外,并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甲方。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的不当或乙方缺乏预见性而发生的伤亡事故和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给予经济处罚。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一名全职安全负责人和若干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安全主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4、甲方因为CI标志和施工形象要求,若统一配发安全防护用具或服装、工作卡等,乙方应承担其制作成本,甲方从其应付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配合甲方在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及在CI方面达到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目标。
5、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与材料及所有劳保用品由乙方提供;乙方退场时应清洗各种甲方提供的设施和材料并交还甲方,若交还的用品数量与甲方提供的数量相比不足或损坏,则不足部分按用品的实际费用及损坏部分按甲方修复费用赔偿,由甲方从乙方应得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应配合甲方在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达到 郑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的目标,在CI方面争创 / ,并通知乙方整改,若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达到上述两个目标,则分别扣罚乙方5万元,两项罚款可以累计,罚款在向乙方支付结算款时扣除;
7、乙方违反环境管理有关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 2 倍的政府罚款;每发生一起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甲方将对乙方处予 10000 - 30000 元的罚款;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并将处予1000-3000元罚款。
8、在施工区域内,若乙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等影响甲方形象的事件,不论任何原因,每起事件甲方对乙方罚 1000 元,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也由乙方承担。
9、要求乙方必须参与购买施工人员团体人人身意外保险;对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按规定戴其他防护用品、禁烟区吸烟、酒后上班等行为,将按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给予罚款。
10、要求乙方必须做到:特殊工种按规定体检,普工检查血压、心脏病、乙肝;购买工伤保险,工人年龄控制在18~45岁;按规定配发劳保用品:手套、口罩、耳塞、安全带等;废品回收,垃圾分类清扫;人员无刑事案件牵连,无酗酒,斗殴、嫖娼恶习,无事故后遗症,无思维障碍;特殊工种持证100%,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及应急处理能力;作业面每班清理,材料按规定要求堆码;每天班前开班前安全会;自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意识;注意作业细节,除尘降噪,节约水电。不定期的组织员工观看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录相;防止食物中毒及加强防暑降温管理,向工人提供绿豆汤或凉茶等;加强宿舍的通风、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禁止疲劳作业;夜间施工应低角度定向照明,防止光污染。设置有效的安全警戒线,并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护;风力超过六级或中雨以上的天气,禁止搭拆外墙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杜绝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现场作业中毒、火灾、爆炸造成的死亡和重伤事故,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造成的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8%以内,一般火灾控制在0.15次以内;废品按废金属、无毒无害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分类设置堆放场,设置标志牌,垃圾分类设置率≥80%、分类投放率≥80%;减少噪声,不抛扔敲打,昼间噪声﹤70dB,夜间噪声﹤55dB。
十三、违约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把搭设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等的钢管、扣件运到工地,每拖延一天处以违约金2000元(最多不能拖延3天),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执行。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违约金 3000 元, 在施工中,当工程实际因乙方原因多次造 成工 期延误,累计 10 天以上,甲方判断将因此严重影响总工期时,甲方将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产品质量、安全等发生的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四、合同终止: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全部工程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要求,经甲方多次提出仍无效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结算按完成工程量的 85 %结算,乙方必须在收到合同终止通知后7天内所有人员无条件退出工地)。
十五、合同分歧:如合同执行发生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未果,向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约定:
17.1材料装卸车塔吊配合,若塔吊无法使用装卸车由使用方负责,轮扣脚手架和U托全部由木工卸车,钢管 扣件1/3由木工卸车,其他钢管扣件由架子工装卸车,现场倒运全部由使用方自行倒运。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情况下,不得浪费及切割钢管,如若发现,谁损坏谁赔偿。
17.2.内架材料要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在检测周期内),作为进场验收的原材依据。进场材料必须保证材料能正常使用,如发生材料扣件锈蚀没有进行护理打油,钢管严重弯曲等现象一律拒收退场。
17.3.现场材料出现切割损坏的,需由乙方负责人及时上报现场管理人员并留有影像资料,如发现不及时,已经损坏,且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乙方任自行承担损失。
17.4.零星材料租赁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乙方应获利润、管理费、税金(包括增值税和各种附加税金,增值税税率为9%,其它税金税率按郑州地方政府要求);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甲 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 日
附件2:
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郑州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泰禾拾景园项目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工程
1.2 工程地点:郑州市鸿宝南路南、姚店堤西路东
1.3 分承包形式:专业分包
1.4 分承包范围: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
2 管理目标
2.1 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六以内。
2.2 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
2.3 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4 确保施工现场创建为郑州市文明安全样板工地;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2.5 落实郑州市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措施,继续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
2.6 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 安全生产要求和管理责任划分:
3.1 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包负管理责任,分包独自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3.2 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安全生产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独自承担。
3.3 分包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并满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分包人的管理和要求。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分包承担责任。
3.4 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分包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总包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
3.5 禁止分包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有非法转包行为,一切责任由分包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总包或第三方受到损失的由分包赔偿一切损失。
3.6 分包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7 分包应遵守总包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在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包提出申请,经总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包批准,分包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3.8 分包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包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3.9 分包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否则分包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3.10 分包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独自承担。
3.11 分包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11.1 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必须执行总包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3.11.2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3.11.3 分包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3.11.3.1 分包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组织施工;
3.11.3.2 分包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核的视为无证上岗;
3.11.3.3 分包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上岗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11.3.4 分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3.11.3.5 分包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3.11.3.6 分包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3.12 安全检查制度:
3.12.1 分包必须接受总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3.12.2 分包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3.12.3 分包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
3.13 分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3.14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3.14.1 分包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4.2 分包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4.3 分包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应的职能部门有关规定。
3.15 分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3.16 分包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3.17 包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3.18 分包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3.18.1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
3.18.2 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18.3 分包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担。
3.18.4 分包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18.5 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员的,分包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3.19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3.20 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3.20.1 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3.20.2 分包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3.20.3 分包的分供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3.20.4 施工现场内,分包必须按总包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3.20.5 总包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3.20.6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20.7 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20.8 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分包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满足生产使用要求,并严格按规定要求配戴。否则,总包有权采取措施,若因购置伪劣产品而发生事故和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
3.20.9 分包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3.20.10 分包应在进场后28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因分包方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
3.20.11 分包应指定至少两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并在班组建立安全巡查员制度。
4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4.1 分包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4.2 分包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自己负责;
4.3 分包应按照总包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4 分包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4.5 分包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6 分包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4.7 分包的生活区应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的通知要求执行。
5 安全奖罚
总包对分包的奖罚除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行兑现外,还应按总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由于分包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分包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 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的签订并不免除分包方应承担的协议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本协议书在分包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
总包方(盖章):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附件3
质量管理协议书
为了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与要求,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质量管理权利责任并共同遵守。
1 质量目标:本工程要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建筑法》等一系列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
3 双方共同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和程序文件。
4 工程承包方和分包方之间是分包合同关系,分包方与其雇佣的作业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分包方作为雇佣者是其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5 总包方责任和权力
5.1 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和相关法规,对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进行现场监督。
5.2 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和未经检验的分包方不得擅自使用。
5.3 在各项工程施工作业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对分包方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的技术交底,根据工程特点,说明注意事项,并履行签字手续;
5.4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为分包方提供作业面。
5.5 对工程的施工难点,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经过建设、监理、设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方可用于施工。施工前,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分包方进行专项的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5.6 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责令分包方及时整改,经整改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有权责令分包方退场。
5.7 对需要隐蔽的工程项目,应做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知分包方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 分包方责任和权力
6.1 建立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制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质检人员。
6.2 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认真执行总包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6.3 挑选技术熟练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对于分包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出现的质量事故,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4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应设立一名技术负责人,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质检员,经常督促班组人员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及时调整施工人员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6.5 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作好自检自查工作,合格后,及时通知总包方进行检验,总包方检验不合格,应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6 严格按照总包方的安排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总包方的现场监督和检查。
6.7 严格按照总包方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案。
6.8 对需要隐蔽的工程,在隐蔽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6.9 全力配合总包方工程质量创优,以确保工程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质量创优目标,否则总包方将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处罚。
6.10 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保修年限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总包方与建设单位合同所规定的年限,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7 其他
7.1 若发生质量事故,由总包方牵头,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保修期过后,该协议自动失效。
7.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4:
廉洁协议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郑州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郑州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郑州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 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6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7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8 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 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10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1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12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13 甲方项目部不得向乙方借款,如发生此类事件,将对乙方处以借款额5倍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
14 乙方在承接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同时供应材料行为时,对乙方处以20万元违约金,违约金在乙方承接工程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20万元时,按全部工程款扣除。
15 本廉洁协议作为泰禾拾景园项目外脚手架及临边防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6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5:
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协议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工程承包人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完成公司目标与指标,保证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0和OHSAS18000认证标准要求,双方协议如下:
1 总包方责任:
1.1 监督分包方落实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1.2 严格按照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正确指导分包方进行施工。
1.3 对分包方施工负监督检查责任。
2 分包方责任:
2.1 积极参加总包方组织的教育与培训,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知识。
2.2 向总包方提供合格的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操作规程,且必须持证上岗。
2.3 施工作业过程中,要服从总包方指挥,确保各项活动符合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及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2.4 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噪音不得影响人体健康、社区居民的正常休息;
2.5 施工现场的场地平整作业、土方装卸时要对土方进行处理,保证土方在施工时不会造成现场灰尘飞扬,污染环境;
2.6 土堆、砂堆需在上方覆盖或者用其他方法,使其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隐患;
2.7 水泥及石灰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
2.8 施工垃圾清运、生活垃圾的清运等,要严禁道路遗洒;
2.9 油漆、油、化学材料等化学危险品存放时,要注意化学危险品的挥发与泄漏,以至污染土地和干净的水体;
2.10 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时,所剩废油不可随处乱扔,以防污染土地和水体;
2.11 施工剩余材料要统一回收;
2.12 施工过程中,废旧的无毒无害的材料也不可随意处理,要划分类别,分别处理;
2.13 生产用易挥发、有异味可伤害人体健康的材料也不可以乱扔乱放,要尽量减少挥发,减少对人体和大气的污染与破坏;
2.14 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严禁污染干净水源;
2.15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可以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作息;
2.16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电动机械的使用造成的人员伤害(若为分包方自身责任)所涉及到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2.17 施工人员高空施工时,要系牢安全带;
2.18 高空使用生产工具时,要放稳、拿牢,小心工具高空坠落,砸伤人员;
2.19 施工现场要清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备有灭火工具;
2.20 在施工现场和生活用电及电动工具的电源严格管理,以防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
2.21 分包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对公司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时,总包方有权上报公司对其予以警告、处罚或清退,其后果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表6

分包安全费用责任清单
类别 明细 分包(单位:元)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
防火设施设备支出
防爆设施设备支出
防雷接地设施设备支出
防毒设施设备支出
防台风设施设备支出
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支出
防尘设施设备支出
防噪音设施设备支出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支出
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评估等支出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支出
危大方案论证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和咨询费用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个人安全防护用具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生产教育支出
安全生产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前期研发支出
推广使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承压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机电类特种设备测检验支出
电气防雷、接地装置等级其他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现场文明施工支出,临时设施费用支出
职业健康维护和劳动保护费用
安全资料费用支出
其他
合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 边防 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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