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交通学部2019年度教学耗材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交通学部2019年度教学耗材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就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交通学部2019年度教学耗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MC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交通学部2019年度教学耗材

1

45万元人民币

具体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地址、售价:

1.报名方式:投标人在“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政采云账户的投标人请尽早办理);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售后不退)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8日 14:00

2、报价地点: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滨海校区(龙湾区滨海二十三路)1号教学楼450办公室

七、谈判时间:2019年10月8日 14:00

八、谈判地点: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滨海校区(龙湾区滨海二十三路)1号教学楼450办公室

九、报价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且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50*****846

传真:****-********邮箱:********2@qq.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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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耗材 教学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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