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兽残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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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乙方:福州星海科文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4]YDCG[XJ]*******的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兽残检测仪器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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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11-1A033401农林牧渔专用仪器农林牧渔专用仪器6国内22000132000智云达干式化学分析仪CGT-3300
合计:132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整(¥132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城区农业局;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按投标响应文件。)(一) 交货。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全部运抵现场。设备运抵现场后,乙方与甲方共同开箱验收。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 (二)安装和调试 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调试前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调试结束后,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甲方验收。 (三)人员培训 乙方需提供技术人员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仪器设备使用的培训。 (四)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8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方意见)报甲方备案。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设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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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设备提供方全部仪器设备交货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以电汇方式向设备提供方一次性支付95%的货物价款。
25余下的货款于保修期一年满后无其他未了事宜7个工作日内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一)向甲方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除招标文件明确质保期以外,其他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后一年;从正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终身维护。货物发生故障,乙方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对所投的货物维修及时到安装的地点进行维修,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安装服务。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我公司随机免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赠品,如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硬件技术资料。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乙方:福州星海科文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荔城区城门街505弄住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五四路273号高景华庭1#504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章鸿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林章鸿
联系方法:186*****220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账号:账号:3761 0188 0002 81804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检测仪器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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