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乙方:南昌韵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JX[TP]*******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急装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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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2004储备物资储备物质1国内325000325000详见响应文件详见响应文件
合计:325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伍仟元整(¥32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潭城镇东大街1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成交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成交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成交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11.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成交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成交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1.4试运行:成交人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采购人和成交人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成交人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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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
25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价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90天。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成交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若成交人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 100%。 10.1.2如果成交人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成交人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5.2若成交人不能交货的(逾期30天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 10.1.3如果成交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支付 500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10.1.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0.05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0.2违约终止合同 10.2.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发出书面违约通知,采购人终止本合同。 10.2.1如果成交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10.2.2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项目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乙方:南昌韵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翠园南路10号县政府大院内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晏殊大道490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梁水娣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丘小连
联系方法:180*****255
联系方法:139*****90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文化宫支行
账号:账号:********0026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应急装备 实验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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