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招标公告


阜宁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项目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招标人阜宁实验高级中学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项目
2、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为阜宁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项目,主要维修的设备为教师演示台、学生实验台、教师控制电源、学生电源等设备的维修,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实验高级中学实验室设备维修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内全部维修完成交付采购人使用。
5、供货安装地点:阜宁实验高级中学校园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三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投标人须是实验室设备的生产厂家或授权服务商[非实验室设备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在投标时需提供实验室设备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11日08:30-17:3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政务中心大楼(阜宁县香港路549号)904室;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自带U盘。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有关费用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招标人保管,待项目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付款方式
1、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
2、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年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二年后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4、以上付款均无息。
六、开标日期和地点:
2019年10月15日15:00时,阜宁县审计局大楼(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军
联系方式:139*****218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年9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实验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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