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新建住宅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新建住宅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的通知
柳政规〔2019〕48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新建
住宅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发〔2018〕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新建住宅项目中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即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隔墙板、预制楼梯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新建商品房项目分步推行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推行比例按“三板体系”新建商品房用地面积占新建商品房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2020年比例达30%,2021年比例达到60%,2022年全面推行。
二、全市新建公租房、人才公寓、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
三、推行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项目的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并在土地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四、加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在工程建设各环节中,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标准。
五、强化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推广工作考核管理,将相关部门的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指标进行考核。
六、本通知自2019年9月12日起执行,执行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点击查看:*******" href="http://www.lzhc.gov.cn/bszn_42026/bszn_42044/201909/t********_*******.html">《关于在全市新建住宅项目推广装配式建筑“三板体系”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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