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交通运输局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 | ||
品目 | 服务/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工程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交通运输工程研究服务/环境保护/公路环境保护 | ||
采购单位 |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绥化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30日22: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08日09:00至2019年10月1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29日14:0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 ||
预算金额 | ¥1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女士****-******** |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绥化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
项目编号:HXC-191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北
联系方式:刘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XC-19125
1.招标条件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S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具备开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招标的条件。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方投资,招标人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绥化至大庆高速公路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 184.88km,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本项目共设连接线3条,全长17.144km,建设里程15.944km,均采用设计速度80km/h二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大桥 3330.08m/7 座,中桥 823.88m/15 座,小桥120.96m/4 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2 处;分离式立体交叉 60 处,车行天桥 50 座,通道桥 14 座,通道涵 69 道。
2.2 建设地点:路线走廊带为路线起点接鹤哈高速绥化东互通,与绥北高速交叉后向西北延伸跨越呼兰河,经望奎南,向西经青冈北,路线在兰远草原自然保护区和东湖自然保护区之间布线,经安达南,与大广高速交叉后接东干线与杏四路交叉口而终,路线全长184.88km。主要控制点:绥化市北林区、望奎县、青冈县、兰远草原自然保护区、东湖自然保护区、安达市、大庆市。
2.3 招标范围: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2.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监测;3.水生、陆生生态专题报告编制;4.专家组技术评审;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及完善;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6 条环保审批部门针对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单位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2.环境现状调查及环境监测;3.水生、陆生生态专题报告编制;4.专家组技术评审;5.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修改及完善;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 6 条环保审批部门针对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资料齐备后,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生态环境部和交通运输部的现行公路环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
2.7 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2.8 最高投标限价:19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最低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能力;
3.2 业绩最低要求:
自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注: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长度在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
3.3 信誉最低要求:
3.3.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3.3.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自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4.2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自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注: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长度在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9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时00分。
7.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前携带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到达开标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绥化市财政局
招 标 人:绥化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北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子邮件:haoxiangguanli@126.com
2019年09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资格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能力;2 业绩最低要求:自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注: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长度在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3 信誉最低要求:3.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 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3.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4.1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自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4.2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自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注: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长度在3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工程。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 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08日 09:00至2019年10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08日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浩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8-2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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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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