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开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日照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市政机械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日照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就其市政机械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单位名称:日照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申加贤
联系地址:日照市郑州路79号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
E-mail:luqiaozhaobiao@126.com
联系人:郑烁璠 赵瑞琪 王超
联系电话:****-******* 153*****292
传 真:****-*******
开户单位: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新市区支行
帐 号:****************88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市政机械设备
项目编号:SDRZK2011-016
项目内容:市政机械设备,共分五个包。第一包:道路清洗车,1辆;第二包:洒水车,2辆;第三包:打药车,1辆;第四包:垃圾运输车,2辆;第五包;落地式垃圾箱,25个。本次采购设备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第一包至第四包生产厂家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代理商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第五包投标人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
2.第一至四包均需提供所投车辆的上牌公告目录、免购置税附加税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4.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1年5月20日起至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五莲路(广电大厦北)日照陆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三楼招标部。
3.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1年6月10日14:30—15:0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日照东海饭店二楼会议室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6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于2011年6月10日15:00在日照东海饭店二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投标人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011年5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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