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洗涤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洗涤设备招标公告

BSTHCZ2011-02保山市人民医院洗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保山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保山市人民医院洗涤设备及相关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招标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保山市人民医院洗涤设备及相关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采购洗涤设备如下:

全自动洗脱机(容量100kg)2台;双辊电加热烫平机1台及相关设备。

二、招标编号:BSTHCZ2011-02。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在云南省内有常驻维护机构;

(3)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通过国际或国家标准认证,符合环保规定和要求,有检测报告。获得国家名优商标优先,优先选用节能产品;

(6)参加此项采购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和分包。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

1、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出具给投标申请人(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投标产品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4、通过国际或国家标准认证,符合环保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报告,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申请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申请人应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11年5月23日上午8时00分至5月27日17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六、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者,招标代理公司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报名。投标申请人须对所提供第三、四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投标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其它事宜

1、报名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苑巷7号四楼),邮编:678000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保山永昌分理处

银行账号:****************4923

2、联系人:任志凤 邵龙 电话:****-******* 传真:****-*******


采购人:保山市人民医院

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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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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