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张星镇人民政府张星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远市张星镇人民政府张星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星桥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招远市张星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烟台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04日20:1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0月15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招远市张星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张星桥工程 | 1 |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85.700000 |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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