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招标公告

运城市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招标公告

运城市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采购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招标编号:********0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7日 运城市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采购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拟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9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

四、公示期:2019年10月8日

五、专家论证意见:

附:


运城市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运城市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采购项目

采购人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内容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预算金额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职务

杨飞

环保

高工

岳学斌

质量检测

高工

普春娟

经济

中会

专家论证意见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有关规定,通过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增设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满足我市“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需要。

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需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要求。需满足采购项目的功能、目标、技术、服务、安全,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要进一步优化配置,合理使用资金,并加强管理。本项目预算金额依据市场规律确定。




一、建设背景

从2003年开始,我市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并结合当时建成区面积、城市人口和城市发展规划,陆续布设了运城中学、地区技校、禹都开发区、空港新区、外滩首府5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

根据运城市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建成区面积将扩至120平方公里,人口数量将增至100万。依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十四五”期间对各地国控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的实际,我局拟在运城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增设6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通过一年比对监测后,与2021年前正式投入运行,以满足我市“十四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需要。

本项目采购预算*******

二、建设内容

增设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1

NOX分析仪

2

SO2分析仪

3

CO分析仪

4

O3分析仪

5

PM10颗粒物监测仪

6

PM2.5颗粒物监测仪

7

动态校准仪

8

零气发生器

9

气象六参数

10

采样总管、机柜、安装材料

11

VPN

12

工控机

13

采集传输设备

14

交换机

15

标气(SO2、NO、CO标气)

16

数据管理质控平台

17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18

数据接收系统

19

UPS不间断电源

20

站房建设

21

监测仪器比对测试



1、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工作电源:AC220V±10%,50Hz;

(2)工作环境温度:15~35℃;(0-45℃)

(3)工作环境湿度范围:≤85%;(0-90%)

(4)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

(5)安装方式为导轨安装组合式标准机架。

(6)标准值输出接口可采用0~10V等模拟方式接口,或RS232/RS485等双向数字通讯接口;符合MODBUS标准,并提供接口协议;

2、所有监测分析仪输出的资料应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下污染物浓度。

3、所有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4、整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能满足自动连续进行正常、稳定的空气监测要求;具有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远程监控仪器状态、诊断仪器故障、操作和校准仪器;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整套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优于90%。

5、数据传输能够采用有线(如电话线或光缆)或无线(如GPRS)方式。

三、预期成效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运城市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增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更加客观的反映空气污染来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环保监测工作的监管力度。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运城市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增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更加客观的反映空气污染来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环保监测工作的监管力度,对高值污染源进行预警,甄别区域内主要污染源,并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对应的措施,实现靶向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通过新建监测点位进行长期连续大面积的监测以及大数据综合分析,可详尽地反映辖区内大气污染特征和变化规律,协助解决污染从哪里来、如何演变、如何防治的三个核心问题,并通过减排决策情景分析,为政府部门启动短期应急减排措施、制定长期治理规划,有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精确施策提供技术保障,为政府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决策行动计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运城市周西路11号

邮编:044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5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梅园千峰小区4号楼1单元701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59—*******

电子邮箱:sxrlzb@163.com


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自动监测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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