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招标公告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招标公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招标编号:********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7日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19年9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预算:*******

四、公示期:2019年10月8日

五、专家论证意见:

附: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

采购人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内容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

预算金额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需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职务

杨飞

环保

高工

岳学斌

质量检测

高工

普春娟

经济

中会

专家论证意见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18】52号)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运政办发【2018】33号)等相关文件,该项目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在线环境监测设备,通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现场对机动车CO、CO2、NO、HC、不透光烟度排放情况等数据的采集,达到实时监测现场数据的目的。

专家组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需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要求。需满足采购项目的功能、目标、技术、服务、安全,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要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要进一步优化配置,合理使用资金,并加强管理。本项目预算金额依据市场规律确定。



一、项目背景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政府要求和财政资金情况,于2018年底在进入运城市中心城区的临猗G209国道南孙坞路段,稷山S233省道北相段和闻喜S235省道陶村路段已安装三套水平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在运城市环境生态局监控中心搭建了机动车遥感监测信息联网管理平台硬件,(目前已由省厅正在部署相应软件和与省厅进行联网)。但目前我市还存在从平陆进入运城市、永济进入运城市、解州进入运城市和空港区进入中心城区的四个路段特别是夜间高排放柴油车可进入城区,仍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漏洞。因此,根据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2019年建设任务计划,为完善我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还应在这四个路段分别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并与省、市遥感管理平台联网。

二、建设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3)《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

(4)《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大气PM2.5治理进程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29号);

(5)《在用柴油车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监测法)(HJ845-2017);

(6)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52号)

(7)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行动计划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33号)

(8)《遥感监测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征求意见稿)》。

三、项目总体目标

随着运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机动车污染排放造成的环境空气污染的贡献率压力也持续加大,所以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测、执法等管理手段是否先进和科学就尤为至关重要。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改变了传统汽车尾气检测方法,采用红外激光吸收检测机动车CO、CO2、NO、HC污染物指标,绿激光检测尾气不透光度,能高效筛选出行驶在道路上的高污染、高排放车辆,检测结果在几秒内就能显示到遥感车内的屏幕上,新建的四个路口监测点位与我市已有的三个路口监测点位共同形成并完善了运城市入城路口高排放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为运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工作和公安交通管理执法提供完整的数据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为进一步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

四、项目需要的供货及服务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备注

1

全激光遥感监测设备

(机动车柴汽一体式尾气监测)

同时监测CO、CO2、HC、NO、不透光度。

2

车辆速度、加速度测量单元

3

车辆图片抓拍及车牌识别视频单元

(不少于3车道,带补光灯)

4

系统工业控制计算机

5

户外恒温控制机柜(含主副机柜)

6

路况全景高清视频侦测单元

7

环境气象五参数测量单元

8

标准样气(CO、CO2、HC、NO)

9

专用工具箱及各种辅助线缆

10

监测端遥测控制软件系统

11

LED点阵屏显示单元

12

视频抓拍设备安装用L立杆及LED屏安装用F立杆制作

13

道路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调试及工程土建基建施工

设备吊装、系统集成、调试、立杆及机柜安装土建基础、管线地埋敷设及土建

14

一年运维服务

含人工、耗材、一年内易损件更换、用电、专用光纤通讯服务费

15

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保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运城市周西路11号

邮编:044000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5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梅园千峰小区4号楼1单元701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359—*******

电子邮箱:sxrlzb@163.com


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7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遥感监测 机动车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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