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无标段招标公告

棚户区改造无标段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2018年地直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无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XZZB-A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2018年地直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阿发改基建【2019】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2.建设规模:一个施工标段:格桑路以西棚户区维修改造,内容为:停车场地面硬化4052㎡,道路硬化3100㎡,绿化2800㎡,沿街立面改造1411.56㎡,广告牌423㎡;滨河北路维修改造,内容为:车行道4848㎡,人行道3098㎡,立缘石1039.5㎡,平石1039.5㎡,标识、标线、标牌495米,给排水1185米等以及路灯购置。(详见施工设计图纸)。
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5.招标 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00时00分至2019年10月15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8日16时30分,地点为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里地区住建局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和承诺投入本项目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
8.2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8.3开标现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截图(需体现公司信息、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信息并加盖公章)。
8.4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格式为XZT格式)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同时还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相符合)、投标函及用光盘刻录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档2,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招投标现场用企业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电子文档1),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8.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6、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及藏建市管【2017】142号的规定要求。
8.7、本项目按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西藏阿里地区城乡建设重点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文化路19号
邮编:859000
联系人:薛泸民
电话:153*****769
传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招标代理结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老干局格吉巷
邮编:859000
联系人:袁桂兵
电话:138*****109
传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2019年9月30日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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