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聊城市】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聊城市司法局指挥中心建设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3、供应商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供货及服务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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