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黄浦区消防支队消防大数据一级平台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能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黄浦区消防支队消防大数据一级平台二期 2、招标编号:SHXM-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19-10328) 3、预算编号:02-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期项目为黄浦消防大数据一级平台的二期项目,将在一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基础信息、物联网监管信息、社会物联网监督管理、服务器承载能力、大数据智能分析等功能进行深化升级,将防火工作全面纳入消防管理。(2)质保期:一年。(3)项目属性:服务类。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部署。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08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12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料请按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08 00:00:00至2019-10-12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响应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响应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响应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响应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磋商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18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49号6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 六、其他事项 1、如果项目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采购中心每个工作日审核报名资料不少于1次。如上传资料24小时后仍未审核,请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审核不通过的,会写明理由。响应供应商可以重新上传资料,不限次数。2、现场踏勘: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19-10-1409:30:00,踏勘地址:白渡路66号,联系人:黄恺,联系方式:******** 。3、建议响应供应商至少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响应文件。4、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签收。(注: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响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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