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彰武县财政局办公及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受彰武县财政局委托,对彰武县财政局办公及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ZWXZFCGZXZ201904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彰武县财政局办公及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 滑道档案室
| 92组
| 公告见附件,文件见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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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柜
| 7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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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椅
| 6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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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沙发
| 3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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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 39.5 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 39.5 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 2019年 10月 09日至 2019年 10月 14日(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附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招标公告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三证合一必须提供)。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非三证合一必须提供)。
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到彰武县 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采购评审部 (彰武县财政局一楼)领取。
六、递交投标文件、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 10月 30日 9:00(北京时间)
接收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9年 10月 28日 16:0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 0.79 万元。
汇款地址(电汇):
收款人: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彰武县支行
帐 号:
****************157行 号:
********0807
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到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财务部门(彰武县财政局二楼国库收付部)换取收据,凭收据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彰武县政府宾馆北楼3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注:进入会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与投标和投标文件无效。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彰武县财政局 地 址: 彰武县
联 系 人: 王建勋
139*****858 采购代理机构:彰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彰武县财政局一楼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宋女士
138*****578 0418---
******* 格式4-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 公司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项目签署投标文件。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反面※) 必需清晰(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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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格式4-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受委托人: (签字: )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地:
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手机
现委托 受委托人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
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采购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
本授权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必需清晰(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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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彰武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0月8日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