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二次)

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第二次)

一、采购人名称:长兴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1

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

1

295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浙江省公安系统虚拟专网联网业务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其他运营商无法提供全省虚拟专网联网业务。为了确保与全省公安系统虚拟专网联网,须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提供该项业务。

八、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明珠北路1358号南方大厦

九、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专家组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1

冯凌

长兴县大数据局

2

吴帆

长兴县委宣传部

3

俞文清

长兴县卫生健康局

4

蒋韬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魏锋

湖州市公安局科信处

1、浙江省公安厅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为浙江公安提供专属套餐优惠等事宜的合作协议》,浙江省公安系统虚拟专网联网业务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其他运营商无法提供全省虚拟专网联网业务。为了确保与全省公安系统虚拟专网联网,必须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提供2019年11月 1 日至2021年10月 31 日的公安警务通业务。

2、长兴县公安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于2017年11月 1 日签订了《长兴县公安局移动虚拟专网通信业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年,即将到期。在为期二年的服务期内,使用状况良好,服务到位。

综上所述,此次警务通业务考虑到与省市平台的对接联动,与全省公安系统虚拟专网联网等诸多因素,为了系统的统一性、完整性、一致性,实现纵向和横向之间互联互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专家小组根据该项目的服务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就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进行谈判。

十、公示期限:

自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长兴县公安局联系人:徐明

联系电话:138*****575

2、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2019年9月30日


附件信息:

  • ********74/201910/ad35f772-8f8e-419f-a319-b31ca3476ae0">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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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201910/2747bd3d-852d-4007-b561-b1a5c3fd6a2c">长兴县公安局警务通业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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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务通 公安 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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