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江达等四县社会福利院工程招标公告

民政局江达等四县社会福利院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XZCD-FJ-1105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地区民政局江达等四县社会福利院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都地区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昌都地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昌都地区左贡县、贡觉县、江达县、丁青县
(三)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左贡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餐厅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二标段:贡觉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餐厅及附属配套工程
三标段:江达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及附属配套工程
四标段:丁青县社会福利院综合楼、餐厅及附属配套工程
建设规模:一标段左贡县:935.81平方米,二标段贡觉县:906.16平方米,三标段江达县:890.68平方米,四标段丁青县:906.16平方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内容。
(三)计划工期:1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11月20日。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和自治区颁发在区内登记备案并在我区注册备案的房屋建筑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四)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相应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须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备案审查通过,区内企业须持《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区外企业须持《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19日至2011年5月25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昌都地区马草坝天使花园8幢2单元2-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⑥区内企业需持《西藏自治区区内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区外企业需持《西藏自治区区外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证》;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⑥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3日下午15时30分以前送至 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地区民政局
地 址:扎曲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昌都工作部
地 址:昌都地区马草坝天使花园8幢2单元2-6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655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昌都工作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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