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扩建项目公示公告

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扩建项目公示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常采单[2019]0113

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

扩建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 16802.79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局于2012年3月起启动了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餐厨一期”),日处理规模220吨/天,其中食物残余2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20吨/天,并于2015年12月建成投运,我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工作正式启动。截止2019年7月,共处理餐厨废弃物27万吨,签约收集率达100%,2019年日处理量平均达263吨/天,现有设施已无法满足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的需要。

受处置能力约束,我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未能全面覆盖,据初步统计,尚有5602家单位未纳入收集范围,其产生的食物残余、废弃食用油脂无法安全处置,给食品安全和市容环境造成隐患。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2018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启动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物一期工程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餐厨扩建”)的建设,设计规模220吨/天,其中食物残余200吨/天,废弃食用油脂20吨/天,建成后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能力达到440吨/天。

2018年11月,经市发改委批准本项目获得项建书批复,2019年5月获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2013年我局通过BOT招商由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负责餐厨一期的建设与运行,本次餐厨扩建项目建设仍在原餐厨一期厂址红线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其预处理车间、办公楼、综合楼等都与餐厨一期工程共用,不可分割。

2、根据我局与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常州市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及综合处置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协议》的附件1《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协议》第五条第1款“食物残余处理量全年超出基准量的20%,市城管局要求:下一年度6个月内必须开始实施二期工程(现改名为:餐厨一期扩建项目)。”

3、该公司餐厨一期项目已稳定运行4年,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因此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负责餐厨扩建项目的建设与运行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服务单位。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56号

七、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一)餐厨扩建项目的必要性

根据国家、江苏省、常州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餐厨废弃物实行集中处置。一期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220t/d,现有处理负荷已超过设计处理能力20%以上,而一期项目收运范围内(包括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和经开区)尚有部分的餐厨废弃物未能进行收运处置,一期项目范围外的金坛区的餐厨废弃物同样需要进行集中收运处置。为实现常州市的餐厨废弃物全部集中收运处置,需要提供足够的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

现阶段一期项目设计处理能力为220t/d(包括200t/d餐厨废弃物及20t/d废弃食用油脂),预计常州市2020年将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为430t/d(包括390/d餐厨废弃物及40t/d废弃食用油脂),一期项目设计处理能力远小于产生量,因此增加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非常必要。

(二)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的合理性

1. 根据《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常州市范围内的餐厨废弃物集中纳入常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统一处理,一期项目处理规模220吨/日,一期扩建项目扩建至440吨/日。

2. 本项目根据设计要求,环保设施、预处理车间、发电车间、办公楼、综合楼及厂内道路等都与一期项目共用,只增加厌氧罐、生物柴油扩建部分构筑物,且一期扩建项目和一期项目在项目用地、工艺技术、收运体系、运行管理上有紧密的依存关系,不可分割。

3. 作为技术服务的延续性,选择现有服务商来实施一期扩建项目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食物残余处理量全年超出基准量的20%,甲方要求:下一年度6个月内必须开始实施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即为现一期扩建项目)。

4. 常州维尔利餐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作为一期项目的实施方,一期项目运行以来,生产稳定,环保达标,履约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公共服务项目,对服务提供商有特殊要求,要求其能够持续稳定提供经济的符合当地情况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

严镝飞 无锡市环卫处

潘瑞松 常州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姜伟文 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

八、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0月16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名称联系人: 丁玉平 联系电话: 137*****038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8日

标签: 扩建 处置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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