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将项目概况、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4)项目概况

项目拟对现有原矿处理200万t/a选矿厂进行技术改造,改造涉及原有重选厂房,并增设预选精矿过滤车间、悬浮焙烧系统及辅助的天然气裂解系统、硫精矿过滤车间,其它原有设施维持不变,技改后原矿处理能力增加到230万t/a,生产铁精矿115.25万t/a,硫精矿5.43万t/a。技改后采用的工艺为破碎—磨矿—浮选—磁选—悬浮焙烧—磨矿—磁选。预选尾矿、焙烧后尾矿不再进入尾矿库,预选尾矿经浓缩后,管道输送至海南新达新型建材公司用于制砖,焙烧后尾矿经气力输送至华盛水泥厂制作水泥。项目总投资35010.39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及平流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不外排。施工废水通过临时隔油沉砂池后回用于设备冲洗、场地浇洒等,不外排;营运期选矿废水、车间冲洗废水、渣浆泵水封废水、除尘器废水送往两座Φ29m机械加速斜板澄清池,处理后自流至2000m3厂内循环调节池,经综合泵站环水加压泵进入厂区循环水管网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自流至平流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经雨水沟系统自流排入的事故池经泵提升送入厂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大气影响主要是扬尘,采用经常洒水等防护措施,运输材料的车辆加盖棚布,料场远离居民点并掩盖等措施,可有效控制其不利影响;营运期选矿厂的中细破碎车间、筛分车间技改后拟在现有振弦栅洗涤除尘器后端增加脱水除雾器及布袋除尘器后能够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焙烧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电袋除尘器对颗粒物的处理措施、采用预喷淋+预喷淋浆液冷却+石灰石-石膏喷淋空塔湿法对SO2的处理,焙烧炉废气能够稳定达标排放;调浆粉尘经振弦栅洗涤除尘器处理后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噪声源主要来自土建施工的装载车的发动机噪声、挖掘机、振捣机噪声等,在采取施工作业降噪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项目厂区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和动力设施、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项目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工况及非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加速澄清池渗漏CODMn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能保持地下水水质达标。由于项目各污染物的产生浓度很小,地下水污染物的叠加值均达标。因此,只要合理安排生产,在采取相关防渗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地下水水质产生不良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

技改后项目利用现有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以及污水管线,在做好检修及防渗保养的情况下,技改后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渗漏对土壤环境影响很小;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项目用地范围内及西面隔道路耕地的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的重金属含量均非常小,现有项目废气排放对附近土壤的累积影响很小,类比现有项目的运营项目,技改后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不良累积影响;生产中要严格落实废水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的检修,厂区分区做好防渗,危废收集和暂存严格按规范执行,原料及产品运输要用蓬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及扬尘。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预选尾矿经浓缩后输送至海南新达新型建材公司用于制砖,焙烧后尾矿经浓缩过滤干燥后输送至华盛水泥厂制作水泥,技改后不再依托现有尾矿库;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给签约的危废处置服务单位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不会造成不良环境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用地范围已开发建设及土地平整,不新增占地,施工期生态影响很小;厂区内有绿化工程,技改后进一步加强厂区绿化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海南省产业政策,符合《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2015-2030年)》、《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等规划要求;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噪声等污染。针对拟建项目的污染源特征,建设单位拟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源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建成后,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初稿,网络全文公示见本公示附件1。

五、公众调查范围、意见反馈方式和途径及起止时间

(一)公众调查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意见反馈方式和途径及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2。

六、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ahbhbk@163.com

(二)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口市海府一横路19号美舍小区

联系人:王工 电话: ****-******** Email:********9@qq.com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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