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示范园建设招标公告
文化示范园建设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潜在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文化示范园建设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谈判的供应(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0月08日至2019年10月10日17:30前报名,节假日除外;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①现场报名:应答人需携带贵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泉州市鲤城区白水营路2号金营商务大厦4楼401室)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②电子报名:应答人需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盖章)(此三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35@qq.com报名并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项目采购编号,邮件内容请按下表填写信息。务必正确填写邮箱信息以便成功接收到电子版采购文件。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必填) |
1 | ||||||||
发送报名邮件且成功报名后,报名截止时间前3小时尚未收到采购文件邮件请联系:135*****106/****-********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泉州市丰泽区迎津街214号电业局大厦综合楼6楼(导航地址: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电业局)。谈判时间为应答文件递交当日,如有变更以现场通知为准。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网址:)上公布
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小陈
联系电话:135*****106/****-********
邮箱:********35@qq.com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8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含税预估金额(元) | 不含税预估金额(元) | 项 目 概 况 | 专用资格业绩要求 | 截标时间 |
1 | QZFW2019GJT090006 | 文化示范园建设 | 904000 | 800000 | 本项目以设计制作一体,在国网泉州供电公司调度大楼以北区域,围绕“海丝之光”文化示范园进行景观创意提升设计,本项目设计面积约为二万四千平方米。需分三个模块区域,即“先模印迹”、“发展印迹”、“文化印迹”分别展示不同分区的文化内容或相关企业信息。各区域可以采用不同的艺术造型、引导标识或广告信息等形式来展现公司的企业文化及员工休闲需求。三个区域的设计内容需要拥有一定的设计感以及鲜明的设计理念、主题等,达到文化园的统一性、整体性。以概念方案作为采购内容,中标后需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关投资概算。 | (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应答供应商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300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景观设计、制作和广告设计、制作; (3)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实施过单项50万元以上的园林景观、文化创作、艺术雕塑等相关项目业绩。 (4) 应答供应商在福建省内要有服务点或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服务点、分支机构租赁合同复印件); (5)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分公司相应业绩证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 2019年10月18日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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