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体能训练场馆伸缩升降舞台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其他资格条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体能训练场馆伸缩升降舞台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建1585 ) 3、预算编号:00-19-1517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背景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隶属上海市司法局,坐落在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占地面积77.41亩,总建筑面积约15700㎡。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体能训练场馆位于外青松公路7989号校区内,建筑面积1086平方。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干部学校主平台、主阵地作用,学校将利用学员体能训练场馆兼做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干警大会场,一方面以提高训练场馆的效能和利用率,另一方面解决司法行政系统还没有一个能容纳600人左右大会场的业务需求。(二)项目建设目标学校利用体能训练场馆建设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干警大会场,为学校提供一个可容纳多人集中培训、开会的场地,同时可用于系统内歌咏比赛和重要大型活动。建成后的训练馆可满足学员体能训练、课余体育锻炼的同时,伸缩舞台设施科满足文艺演出及大型会议的需要。(三)项目建设内容上海市司法干部学校体能训练场馆此次建设方向主要有舞台伸缩系统等,所有系统相互结合,以此来配合实现训练场馆的各种应用功能。大概功能如下:舞台伸缩系统:原有舞台空间有限,需提供舞台伸缩机构,将舞台纵深拉长3.5M,同时还需具备抬平功能,使推出的舞台和原舞台持平,来满足大型会议和文艺演出对舞台空间的需求。 5、交付地址:本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6、交付日期:2019年10月31日之前全部完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480000.00元(国库资金:4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08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11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10月8日16时00分至2019年10月14日16时00分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磋商报名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19号(利星行广场)15楼。(5)磋商文件成本费:每本1000元,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0-18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0-18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57号1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1357号1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网上解密的相关设备(CA证书、笔记本电脑及无线网络等)。(采购代理机构将免费提供无线网络,但对其稳定性不负责任,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相关设备。)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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