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河段治理工程(舜陵镇段)招标公告
宁远河段治理工程(舜陵镇段)招标公告
宁远县宁远河段治理工程(舜陵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湖南省宁远县宁远河段治理工程(舜陵镇段)项目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0]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远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宁远县宁远河段治理工程(舜陵镇段)。
2.2建设地点:宁远县舜陵镇荷叶塘至青山庙段。
2.3主要建设内容:河流治理长度11.9km,其中浆砌石挡墙2.11km,土堤0.27km,河道疏浚11.9km,新建涵闸2处。
2.4投资规模:批复总投资160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0%(1284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6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的浆砌石挡墙工程、土堤工程、河道疏浚工程、新建涵闸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2.7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5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近五年内必须成功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时间以完工或竣工证明文件上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持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5技术负责人持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为准),且无在建项目;
3.6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分别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的投标将不被接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代表于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342号有色大厦A栋602室凭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注明工程名称,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及上述第3条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图纸及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水利局
联系人:欧阳先生
招标代理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西路342号有色大厦A栋602室招标二部
联 系 人:郭先生 陈先生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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