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及玉谭小学10KV新建工程(配电)设计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及玉谭小学10KV新建工程(配电)设计勘察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及玉谭小学10KV新建工程(配电)设计勘察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08日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09日09:00至2019年10月16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1号宫寓B入口1237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1日13:00 | ||
开标地点 |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与森杨路交汇)锦江之星二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7.3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齐女士 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电话:****-******** | ||
附件: | |||
附件1 | *******BD7C8A7"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757招标公告.docx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及玉谭小学10KV新建工程(配电)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及玉谭小学10KV新建工程(配电)设计勘察
项目编号:LNWXCCG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齐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一号宫寓B口12楼123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立城小学、第一实验小学及玉潭小学10KV新建工程(配电)设计勘察;
2.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服务周期:设计及勘察工作周期为中标后30日内,服务周期至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
4.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勘察报告、地形测量图、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设计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已落实;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相关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7.采购预算:87.33万元(设计85.11万元,勘察2.22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00至2019年10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1号宫寓B入口1237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被授权人连续至少三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7)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1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与森杨路交汇)锦江之星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组织设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财务要求:近3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9.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提供近期信用证明文件(附加盖投标人鲜章的信用中国网网站公示页)。(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2.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三个月2019年6月至2019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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