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委礼堂室内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泰山区委礼堂室内改造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安市泰山区委礼堂室内改造装修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08日16:4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0月17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泰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安嘉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泰安市泰山区委礼堂室内改造装修工程 | 1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省外企业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采购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0.19320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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