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第二次 招标公告
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第二次 招标公告
林西县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
招标文件(二次)
项目编号:LZC-2019-161-2
招标单位:林西县环保局
编制单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日期:二O一九年十月八日
目录
一、招标公告······················································1
二、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7
三、投标供应商须知············································10
四、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21
五、合同条款··············································23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28
一、林西县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第二次招标公告
经林西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9)第175号),受县环保局的委托,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所需清洁炉具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林西县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ZC-2019-161-2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内容及预算:本项目共采购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1123台,本项目采购预算179.68万元。
炉具详细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生产本次招标清洁炉具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职工;
4、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节假日不受理)。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内蒙古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5室。
2、招标文件获取:2019年10月9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xzfcg.linxixi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资质文件提交
1、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交《竞标人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竞标企业可在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下载《竞标人情况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传真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2、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提交下列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用工合同原件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省级及以上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省级及以上具有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达到国家标准;
(5)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相应技术检测报告,包括:
?颗粒物排放GB/T16157-1996重量法检测报告;?烟气黑度排放HJ/T398-2007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检测报告;?二氧化硫排放HJ/T57-2000定电位电解法检测报告;④氮氧化物排放定电位电解法检测报告(燃料为褐煤、烟煤或生物质);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并编写所提交材料的目录,单独密封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授权书开标前审核,勿与其他材料密封递交。综合评标时一经核实发现虚假情况或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原件等原因造成无效竞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另须提交下列原件用于评委评分使用,不提交或所提交原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同类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材料;
(2)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由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样品一个(采暖面积120平米锅炉),张贴投标供应商名称标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林西县环保局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样品由环保局留存,作为验收货物标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时
2、标书递交截至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时
3、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时
4、开标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212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拒绝个人网银转账和其它付款方式)。
户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前,以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供应商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中标人不能按所投产品按时供货的;
(6)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七)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含装卸)、拆除原有炉具、安装(含锅炉主体与原系统连接配件)、保险、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备品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售后服务费验收合格前等全部税费。
(八)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响应程度、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结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情况,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公告的参数严格进行验收,如果供应商所供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县环保局可做退货处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然后按综合得分排序顺延供货,以此类推。
(九)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日内,全部炉具在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十)安装及培训要求
炉具安装前对拆除原有炉具,安装调试同时或结束后对用户进行培训,并给每一用户发一份通俗易懂、附图示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的集成手册及炉具合格证、保修卡等。
(十一)验收
炉具全部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现场抽查安装总数10%的用户,检查安装炉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十二)付款方式:全部炉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炉具使用一个取暖期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合同价款。
(十三)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保期一个取暖季,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2、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招标人报修后在2个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所产生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025250联系人:池凤香
联系电话:****-*******传真:****-*******
地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5室
招标人:林西县环保局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86*****633
(十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办法
2019年10月9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0月8日
二、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采购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1123台。
序号 | 炉具规格 | 数量(台) | 技术参数 |
1 | 采暖面积80平米 | 717 | 采暖面积≤80平方米,其它参数执行本章二至五款。 |
2 | 采暖面积120平米 | 384 | 采暖面积>80平方米,其它参数执行本章二至五款。 |
3 | 采暖面积160平米 | 21 | 采暖面积>140平方米方米,其它参数执行本章二至五款 |
4 | 采暖面积260平米 | 1 | 采暖面积>200平方米方米,其它参数执行本章二至五款 |
(二)基本要求
1、产品具备炊事、采暖功能,适合燃烧本地褐煤、烟煤或生物质等多种燃料,科学合理设置有储料仓,具备反烧功能和二次配风装置。
2、产品设计科学合理、造型美观、平整光洁,外表面做防锈和喷涂处理,涂层牢固。
3、铸造件、焊接件、冲压件、钣金件应表面平整光洁,无裂纹、裂缝、气孔、砂眼、烧穿、未焊透、凹凸、褶皱等缺陷,铆接件牢固,铆钉无松动歪斜。
4、炉瓦(胆)应无裂纹、残缺,耐高温,其尺寸、形状和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5、产品的辅机和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产品标准。
6、炉体注水试压,应无渗漏。
(三)安全要求
1、炉具的进出水管径要符合以下要求:
额定供热量/kW | 进出水管通径/mm |
≤3.5 | ≥20 |
>3.5~12.0 | 25~32 |
>12.0~50 | 32~50 |
2、水套内外壁之间的净距要符合以下要求:
额定供热量/kW | 夹层宽度/mm |
≤5 | ≥8 |
>5~10 | ≥12 |
>10~20 | ≥15 |
>20~30 | ≥20 |
>30 | ≥25 |
3、水套受热面钢板厚度不小于3mm,非受热面钢板厚度不小于2.5mm,受热面铸铁壁厚不小于4mm。
4、炉具应装设爆破片或泄压装置。爆破压力不得超过0.2MPa,排放内径不得小于25mm;爆破片应采用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推荐、指定或认可的产品;爆破片装在防爆阀体内,阀体通过连接管与水套连接,安装在水套外表面上方位置。
5、炉具应在炉体显著位置张贴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牢固、不易脱落,尺寸不得小于100mm×62mm。
6、警示说明应包括以下安全使用方面的内容:
a)大气连通管、膨胀水箱与炉具之间的水管严禁安装任何形式的阀门。
b)循环系统祼露在室外的管道应有保温措施,膨胀水箱和大气连接管应安装在室内,以防冻结。
c)严禁安装在卧室内,以防煤气中毒。
d)严禁在烟道安装任何形式的挡板,以防烟气泄漏。
e)循环系统中的循环水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f)循环系统中不能使用水以外的液体作为循环导热载体。
(四)热性能要求
炊事采暖型炉具的炊事火力强度≥2千瓦;额定供热量不小于标称值,热效率≥70%;封火时间≥8小时。
(五)产品标识和包装
1、应在炉具的显著位置固定产品标示,基本内容包括:制造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额定供热量、制造日期、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
2、随同产品提供的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清单、产品保修单。
(六)安装及培训要求
炉具安装前对拆除原有炉具,安装调试同时或结束后对用户进行培训,并给每一用户发一份通俗易懂、附图示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的集成手册及炉具合格证、保修卡等。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保期一个取暖季,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应及时免费更换。
2、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招标人报修后在2个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所产生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验收
炉具全部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现场抽查安装总数10%的用户,检查安装炉具是否符合本标书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三、投标供应商须知
1、说明:本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制。
1.1适用范围
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定义
1.2.1“招标人”系指林西县环保局。
1.2.2“投标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3项目说明
1.3.1项目基本情况:
林西县环保局使用国家专项资金和财政资金购买清洁炉具。
1.4付款
1.4.1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1.4.2全部炉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炉具使用一个取暖期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合同价款。
1.5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1.5.1符合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
1.5.2其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1.5.3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1.5.4一个法人只能以一个投标单位的名义投标,不能同时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的名义进行重复投标。
1.5.5投标单位近三年来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曾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约、警告、处罚等不良记录。
1.6投标费用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的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1.7知识产权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4)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5)合同条款
(6)投标文件的标准和格式
2.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对招标文件未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2.3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内容通过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并通知到每一个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也将通过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并通知到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对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供应商都有同等的约束力。
2.2.4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通过在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公告,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3.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1.2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参与投标,满足不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配置明细表中参数排序必须与招标文件排序一致,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1.3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3.1.4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5投标报价和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3.1.6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供应商的标书都不予退还。
3.1.7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3.2投标文件正、副本的数量和内容要求
3.2.1投标文件由1份正本、4份副本、组成。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还须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电子版要求U盘介质,WORD或WPS文档,不留密码,无病毒,单独密封,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3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将任何一页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和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4.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明确在每一份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未按统一格式填写或缺漏项,投标为无效投标。
3.4.2投标文件的各项内容须由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被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3.4.3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
3.4.4投标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5投标报价
3.5.1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此表除在标书正本中提供外,还要将另一份相同格式和内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开标一览表”放入密封的小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大会上供唱标使用。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要求必须相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3.5.2、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
3.5.3投标报价: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含装卸)、拆除原有炉具、安装(含锅炉主体与原系统连接配件)、保险、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备品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售后服务费等全部税费。
3.5.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以“开标一览表”所报价格为依据,若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报价,或报出二个以上报价,投标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
3.6.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户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3.6.3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终期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
3.6.4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前,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3.6.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含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情形);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供应商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中标人不能按所投产品按时供货的;
(6)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3.7.投标有效期
3.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3.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拒绝上述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3.8投标文件递交
3.8.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招标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3: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3.8.2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将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3.8.3在投标截止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
3.8.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标注和递送。
(3)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4、开标和评标
4.1开标
4.1.1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招标人代表、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人员、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参加开标大会。参加开标的各方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4.1.2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的工作人员。
4.1.3开标前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进行唱标。
4.1.4唱标,向所有的采购当事人公开宣读并展示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并填写开标记录。
4.1.5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2评标
4.2.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经济和技术评委于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代表、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本级政府采购评委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4.2.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逐项详细审核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资格,审核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承诺等各项内容,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标书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4.2.3供应商资格审查
投标供应商提交标书后,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情况进行审查。
评委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进行审查。
4.2.4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1)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单位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投标文件中,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则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3)在评审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4)评委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进行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4.2.5无效投标情况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供应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2)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重要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
(3)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委托人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写、密封、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叶、打孔、插条等)的;
(6)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无投标有效期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行为的;
(1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12)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第10、11、12条行为的,该供应商将被列入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记录中,二年之内不允许参加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4.2.6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
4.2.7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供应商进行询问。
(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必须接受评委会的询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投标供应商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供应商放弃投标。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向投标供应商质疑,请投标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供应商须按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8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部进行。
(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投标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
5、质疑和投诉5.1质疑
5.1.1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指招标人和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其中对供应商资格、技术参数等采购申请单位确认事项的质疑,请向采购申请单位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材料,由采购申请单位负责解释答疑;对政府采购程序、中标结果的质疑,请向政府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材料,由政府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答疑。
5.1.2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期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公示制度的规定予以答复。
5.1.3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1.4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1.5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及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
5.1.6质疑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1.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非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对中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
(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投标供应商法人印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4)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
5.1.8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5.2投诉
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书面答复的,拥有向同级政府采购部门投诉的权利。投诉程序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定标与签订合同
6.1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确定中标人方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
6.2中标结果公示
确定中标供应商后,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中标结果分别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xzfcg.linxixain.gov.cn)公布。
6.3中标通知
6.3.1公示期结束后,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规定程序给中标供应商核发中标通知书。
6.3.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4合同的签订
6.4.1由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评标的工作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书,由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对采购货物的数量、技术指标、服务条款和交货时间、地点等条款逐项进行审核后,方可提供招标人确认,按委托协议书的要求进行签订。
6.4.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持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后的合同文本与招标人签订。
7、售后服务要求
7.1设备质保期一个取暖季,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7.2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招标人报修后在2个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所产生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体现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理念。
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中标供应商。
3、投标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参与投标,本次采购只接受正偏离,不接受负偏离。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报价、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结合企业信用查询情况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公告的参数严格进行验收,如果供应商所供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县环保局可做退货处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然后按综合得分排序顺延供货,以此类推。
(二)评分方法
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总分共100分,分为报价、技术响应、售后服务等方面,具体分值如下:
评价内容 | 评价指标 | 总分值 |
投标报价 | 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有效报价×35。 | 35分 |
响应程度 | 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得25分,不符合视为无效投标。 | 25分 |
商务 | 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8)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每提交1份,盈利得1分,不盈利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投标人提供原件) | 3分 |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材料,每份1分,本项最高6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虚假合同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原件); | 6分 | |
安装培训方案 | 进度计划明确且质量保障措施合理; | 3分 |
现场安装调试方案详尽、合理、针对性强; | 3分 | |
现场安装人员配备齐全、合理; | 3分 | |
培训方案详尽、全面、合理; | 3分 | |
售后服务 | 1设备质保期一个取暖季,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2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招标人报修后在2个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所产生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满足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4分 |
锅炉样品及性价比 | 评委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样品及性价比情况酌情打分。 | 15分 |
备注:
1、评标会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有要求的资质文件原件由评委进行核查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能提交证件原件的;
(2)所提交证件原件与所提交的复印件不符的;
(3)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无效投标情况。
2、如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时,供应商应写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报价低的原因并提供证据,书面材料交由全体评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3、有效报价:所投产品价格、技术响应程度、售后服务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的投标报价。
五、合同条款
项目名称:清洁炉具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ZC-2019-161-2
采购单位(甲方):林西县环保局
供应商(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合计:人民币 |
2、报价人所报价格含:含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含装卸)、拆除原有炉具、安装(含锅炉主体与原系统连接配件)、保险、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备品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售后服务费验收合格前等全部税费。
供应商提供成交单位出具的正式发票。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清洁炉具必须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所供清洁炉具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是原装正品,供货时提供正规渠道销售证明。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清洁炉具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清洁炉具验收后,在使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清洁炉具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交付和验收
1、签订合同后20日内,全部炉具在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乙方交付的清洁炉具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清洁炉具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清洁炉具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炉具全部安装完毕后,由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现场抽查安装总数10%的用户,检查安装炉具是否符合本标书各项要求,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书》。
4、乙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供货,供货完毕,由县环保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公告的参数进行验收。如果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采购参数要求,采购单位可做退货处理,同时取消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其中清洁炉具的数量和质量由采购单位把关并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验收,大型或复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发生的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结果,由采购单位、供货商、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5、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结果,由甲方和乙方参加验收人员以及供货商共同在验收清单上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
第五条 安装调试、培训
乙方负责清洁炉具的组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炉具安装前对拆除原有炉具,安装调试同时或结束后对用户进行培训,并给每一用户发一份通俗易懂、附图示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的集成手册及炉具合格证、保修卡等。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设备质保期一个取暖季,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2、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招标人报修后在2个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问题,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所产生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和期限
1、资金性质:专项资金、财政配套资金
2、付款方式:全部炉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炉具使用一个取暖期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合同价款。
付款时,需具备下列文件:(1)、购货发票;(2)、合同副本;(3)、采购单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货物验收清单、政府采购结果报告。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清洁炉具规格、技术标准、材料、质量等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清洁炉具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清洁炉具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清洁炉具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清洁炉具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清洁炉具质量进行鉴定。清洁炉具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清洁炉具设备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政府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货商开户行名称:
帐户名:
账号: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投标文件格式:
林西县环保局清洁采暖炉具
投标文件(二次)
项目编号:LZC-2019-161-2
(竞标人名称)
二O一九年十月
投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五、投标产品配置明细表·······································
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七、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八、2017年以来相同产品业绩登记表······························
九、安装培训方案····································
十、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十一、保证金账户信息表··········································
十二、意见反馈表················································
十三、企业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十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十五、与投标产品有关的产品手册等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承诺书
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你中心项目编号为LZC-2019-161-2的林西县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招标采购文件我公司于2019年10月x日已收悉。我公司认真研读了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中标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我方的投标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3、我方同意真实准确的提供你方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4、我方保证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
5、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我方的承诺严格履行合同。
6、在此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做到:(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不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恶意串通;(4)不向招标人、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和评审专家进行商业贿赂;(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供应商名称(公章):
详细地址: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供应商法人签字:
投标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派我单位(姓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林西县环保局清洁燃烧炊事采暖炉具招标采购活动(项目编号:LZC-2019-161-2)。授权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内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签字盖章后生效,在贵中心收到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
|
SHAPE \* MERGEFORMAT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三、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环保局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ZC-2019-161-2
项目 名称 | 报价 | 备注 |
清洁炉具 | 合计人民币xxxx(¥) |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
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外,还要将另一份完全相同的本表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不单独提供此表的或此表与正本中内容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
5.优惠承诺属于服务评审内容,如中标,优惠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人民币 |
注:1、此表应内容必须详尽。2、分项报价明细中设备排序必须与招标文件排序一致,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此表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生产厂家,不填写或填写不明确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4、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产品配置明细表
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
生产厂家 | |||
详细技术参数: |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
生产厂家 | |||
详细技术参数: | |||
设备名称 | 品牌型号 | ||
生产厂家 | |||
详细技术参数: |
注:1、此表内容必须详尽。
2、投标设备参数明细表中参数排序必须与招标文件排序一致,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不提供投标设备参数明细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商务、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品名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说明 |
注:1、此表内容必须详尽。
2、不提技术参数偏离表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承诺: |
注:1、此表应内容必须详尽。
八、2017年1月1日以来相同产品业绩登记表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中标(成交)时间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采购单位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合计金额(元) |
注:附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安装及培训方案
十、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
十一、保证金账户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清洁炉具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LZC-2019-161-2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 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帐号 | 金额 | 所投标段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 | 帐号 |
供应商承诺:1、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账户真实准确。2、因我公司提供账户信息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十二、林西县政府采购意见反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采购单位 | 林西县环保局 |
项目名称 | 清洁炉具公开招标 |
采购时间 | 2019.10 |
供应商反馈意见 | |
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人员的工作及服务是否满意? |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
对政府采购执行机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是否满意? | 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
其他建议或意见 |
企业法人:经办人:
十三、企业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十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用工合同原件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省级及以上有资质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符合要求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省级及以上具有检测资质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达到国家标准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相应技术检测报告,包括:
?颗粒物排放GB/T16157-1996重量法检测报告;?烟气黑度排放HJ/T398-2007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检测报告;?二氧化硫排放HJ/T57-2000定电位电解法检测报告;④氮氧化物排放定电位电解法检测报告(燃料为褐煤、烟煤或生物质);
5、2016年至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6、2017年1月1日以来同类产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及验收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件。
十五、相关的产品手册、样本说明书、宣传册等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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