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航空邮件处理中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内容:
2台1.4MW燃气常压热水锅炉,型号为CWNS1.4-85/60-Y/Q、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60毫克/立方米,同时,为保证锅炉效率,充分燃烧,减少受热面积碳现象,要求一氧化碳排放浓度小于20毫克/立方米。
改造不得破坏原有锅炉结构,即单台锅炉配置1台燃烧器,前墙布置,改造完成后燃烧器最大功率不低于1.4MW,燃烧器效率大于99.9%。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厂家授权)等相关有效证书,并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公司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
(3)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保障能力;
(4)业绩要求:有承揽此类业务能力及业绩,并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不得少于两项的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4日-10月9日,每日上午10 时至 13点00分 时,下午 16 时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两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一份。
5.2报名地址和获取招标文件: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郭健 联系电话:138*****390
采购中心:雷红兵联系电话:150*****598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地 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111号乌鲁木齐邮区中心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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