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新建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低压电缆二次招标采购
建筑公司新建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低压电缆二次招标采购
采购名称
建筑公司新建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低压电缆二次招标采购组织单位
中铁电气化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编号
EEBW2019-096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13 招标公告********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工程低压电缆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EBW2019-096 1.招标条件 ********8">1.1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后四电房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出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招标人资金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依据《关于川藏铁路拉林段物资采购请示的批复》(电建物【2019】第458号)意见实施公开采购。本项目低压电力电缆第一次公开招标时流标,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1.2招标组织形式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招标采购组织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实施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招标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部,自拉日铁路协荣站(DK33 500)引出,向东经贡嘎、扎囊、泽当、桑日、加查、朗县、米林至林芝(DK437 100),正线长度403.14km,全线共设20座车站:昌果站、贡嘎站、扎囊站、扎其站、泽当站、桑日站、拜珍站、沃卡站、巴玉站、加查站、热当站、朗县站、洞嘎站、热米站、下觉站、卧龙站、康莎站、米林站、岗嘎站、林芝站。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四电房屋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分布于沿线20座车站及区间,包括四电生产、生活房屋358栋,共计建筑面积100614.00平米,其中:四电房屋142栋、建筑面积29661平米,生产生活房屋216栋、建筑面积7095平米。项目建设单位为拉林铁路建设总指挥部;设计单位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四电房建工程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8月29日,暂定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4">本次采购物资为工程用低压电缆、低压配电箱柜,共三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3.1低压电线电缆(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五年以上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入选中铁股份公司低压电线电缆供应商名录的生产商。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资料,投标人通过IS09001质量、IS014001环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CQC产品认证,证书有效。 3.1.3生产能力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具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财务能力要求: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近二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设备优良,工艺先进;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能确保原材料质量;原材料进场检验、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具有专业的试验室,试验设施、仪器配备齐全,标定合格、有效,能够按要求进行质量管控;提供由通过【CMA】、【CNAS】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投标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近二年的委托检验报告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 3.1.6供货业绩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业绩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3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要求:近二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中标额(或结算额)300万元以上不低于三个项目由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二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投标、合同履约无不良记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无不良记录。 3.2 其他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保供措施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3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招标人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19年10月14日16: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包件的投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19年10月14日16:00 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投标人应告知招标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经财务人员核实后赋予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5招标文件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发布。 第一次公开招标时已经购买过包件的供应商,不需再次交纳标书费,但是需按4.2条规定重新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各投标人务必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9:2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上传有效的报价、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 5.2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选择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选择快递方式邮寄。选择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务必确保招标代理单位在2019年10月30日8:30能收到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8 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510室(递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 5.3各投标人应准时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按未投标处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及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推荐各投标人选择“开标后自动解锁”。 7.招标人及招标组织单位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路甲121号 联 系 人:张波 联系电话:185*****595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电 话:***-********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8. 公告附件8.1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8.2 附件二:投标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附件1:附件2:投标申请表.doc 附件2: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EEBW2019-096).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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