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物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财发【2019】1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市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河镇石坝村;
2.2建设规模:大车停车位33个,小车停车位54个,路灯15盏,移动式厕所1座,丝网围墙225米,内部道路743平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地进宁企业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投标人需提供自行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打印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方可参加投标(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4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具的禁止投标人采用挂靠资质、围标、串标等方式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承诺书;
3.5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市政公用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7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至 2019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持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人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后,至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5-1-12)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0月 15 日上午9时5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和平安巷十字路口西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纪春林 联系电话:138*****3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81*****676
8、发布信息的媒介:
在《美丽灵武微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临河镇石坝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纪春林 联系电话:138*****35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81*****676
附件下载:
标签: 物流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