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的西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液体除磷药剂采购,采购量约2350吨,投加地点:污水处理生物反应池投加(不得对微生物造成不良影响)。预估金额为*******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交货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一污二期、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二污二期。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比选申请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为一个。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比选货物的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供货范围内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污水处理厂液体除磷药剂供货业绩,单个合同年供货量不低于500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如比选申请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代理厂家的授权。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运营部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3160号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运营部。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环境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environment.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大寨路西段3160号
联 系 人:孔女士
电话:151*****499
传真:***-********
西安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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