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19-5655]茂名吉达湾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及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工程EPC招标公告
[JG2019-5655]茂名吉达湾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及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工程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1 00:00来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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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吉达湾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及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工程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茂名吉达湾蓝色海湾整治工程及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工程EPC已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茂滨海经发批[2019]149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茂名博贺湾新城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EPC投标。
2.1建设规模和内容:
(1)对吉达湾进行整治疏浚,包含吉达湾湾内及潮汐通道疏浚两部分内容。疏浚整治水域总面积约1.69km2。吉达湾内疏浚整治水域底高程为-5.18m(基于国家85高程基准面),水域总面积约 1.44km2,疏浚总量745 万 m3;潮汐通道位于湾外,作为短期内的潮汐通道,对湾内水体交换、增大纳潮量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通道长约2750m,水域面积 0.2 5km2,底高程-5.18m,宽度 50m,疏浚量127万m3;
(2)根据茂名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区规划及用地需要,场平工程总面积为4.57km2。陆域形成高程与周边现有设施进行平顺连接。吉达湾蓝色海岸整治工程疏浚料872万m3,疏浚料吹填到园区,需完成吹填围堰施工(围堰长度约1910m)、进行围堰软基稳定安全监测;陆域共需回填料约1027万m3,为满足吉达新材料产业园陆域设计高程要求,另需修建临时道路,将99万m3场平土(石)方转运回填形成陆域,并外购56万m3土(石)方用于回填。
建设地点: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保修期修复任务。本次招标确定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承担主体,中标后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期修复任务等工作。
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1)勘察设计内容: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本项目工程初勘、详细勘察、施工阶段勘察配合、方案深化、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后续服务等。
(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含场地平整、围堰施工及监测、检测、道路、竣工图及结算编制等。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工作。
勘察设计服务期、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勘察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计3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及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周期: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施工图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
(3)施工工期: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2019年12月30日前需平整场地1000亩交付使用,2020年6月30日前需平整场地3800亩交付使用,因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4)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a.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b.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广东省外企业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在过去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没有在工程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或其他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宣布取消在广东省投标资格的情况(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最多2个,可由不同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牵头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水运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8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4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年10月8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注: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如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5人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要求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须委任本项目负责人为授权委托人)、投标登记代表(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出席投标登记)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其他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符合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表上盖章、签章)。
(4)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所有原件核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注意事项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茂名博贺湾新城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岭脚村博贺新港区规划展示中心楼一楼102房
联 系 人: 聂先生联系电话: 13828677538
招标代理: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大院名富广场一栋602房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茂名博贺湾新城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日
附件:
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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