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达大街、乌兰大街路边石、人行步道、围挡喷绘工程招标公告
哈达大街、乌兰大街路边石、人行步道、围挡喷绘工程招标公告
哈达大街、乌兰大街路边石、人行步道、围挡喷绘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市政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GJZ11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达大街、乌兰大街路边石、人行步道、围挡喷绘工程已由前发改字[2011]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前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资金已全部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兰大街和哈达大街道路边石安砌,其中乌兰大街1732.05延长米,哈大大街2246延长米,安砌界石7632米,砌筑树坑80个;围挡工程的广告喷绘11250平方米,乌兰大街和哈达大街人行道500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量;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前郭县乌兰大街、哈达大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7月20日,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即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年5月23至2011年5月27(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前郭县乌兰大街1680号(体育场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6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前郭县乌兰大街1680号(体育场2#楼)。投标文件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哈达大街、乌兰大街路边石、人行步道、围挡喷绘工程”字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前郭县市政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 刘国亮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608室 邮编: 130062
联系人: 王兰颖
电 话:133*****7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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