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污水治理工程补充通知(二)
关于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污水治理工程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广厦连招[2019]37号
本补充通知作为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污水治理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1.原招标文件中第6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以现金的形式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包封在信封内,并注明“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污水治理工程”,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现修改为: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8:00点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8:00点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中;账户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账户号码:131*****040001955,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河墘支行。汇入投标保证金需注明“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污水治理工程投标保证金”或“广厦连招[2019]37号项目投标保证金”
2.原招标文件中第7点投标文件的递交中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现修改为:7.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连江县安凯乡奇达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8日
标签: 污水治理 安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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