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国际森林庄园691011地块工程临边防护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滨海国际森林庄园691011地块工程临边防护分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滨海国际森林庄园6号地(森林临溪广场)、9号地(森林叠翠广场)、10号地(森林凌波广场)、11号地(森林颐源广场)工程
3、业主:金建(天津)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汉路以东、杨北公路以南
5、招标内容:6910#地块临边防护分包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招标单位认定的合格分包方,且具有专业施工资质的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方必须提交经审查合格的证明于总包方查验。投标单位已在中国建筑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投标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总包方要求,工期在总包方要求基础上只能提前,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方才有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及所需的各种清单,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和清单,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该等建议及其对工期及报价的影响;
3、招标文件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施工管理、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保修、维护、利润、风险、管理费、税金、包干费等完成本工程规定的承包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
4、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自然及气候因素、环卫、市容、施工场地条件、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施工、安装、运行和维护的所有费用及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三、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服从甲方安排,按甲方进度计划完成。
3、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验收评定规范要求。由于材料及施工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分供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招标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暂定 工程量方式。
确定的工程承包单价应当认为,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已经稽核查明并理解该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所述的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报价计费原则,如发现不符或其它错误,不论其由于计算错误或其它原因,一律以单价为准;
工程款支付:
5.1预付款:本工程没有预付款
5.2工程进度款: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后的每月工程量的70%支付乙方分包款,余款待最终双方完成结算后3 个月内付清。
5.3鉴于目前建筑市场的实际状况,招标人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投标人郑重承诺:对招标人因未收到业主相应款项而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工程款的情形,表示理解与宽容,投标人因此确认招标人未按月足额支付工程款不构成违约。
5.4如甲方发生缓付、迟付本合同项下工程款时,乙方在6月内均不计取延期利息,亦不向甲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5.5如甲方未能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的利息补偿,用于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5.6在每月/节点完成验工计价程序后,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按合同约定付款比例计算的金额,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乙方提供发票是其所在省(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应税服务内容、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工程名称与工程地址必须与总包合同保持一致),同时,乙方保证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假发票,除补真发票外,并按相关规定处以双倍罚款及滞纳金,如因提供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将永久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如遇国家税法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要求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
因乙方发票问题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并且按已验工计价金额(含增值税)的10%缴纳违约金。
5.7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不得任意变更单位或委托第三方代为收款。
6、报价要求:
6.1投标单位按招标单位要求进行报价;
6.2列明项目(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6.3建安税金计入报价;
6.4列组价明细,包括主材费、辅料费、人工费等;
6.5总包暂提供:场地、道路、水、电。
6.6本次投标单位中,报价最高者,直接淘汰,不再进行议标。
7、技术要求:
..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附件,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填写。
2、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证明材料: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简介、获奖证书等。
五、投标工作程序
1、2019年10月9 日领取招标文件;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汉路中建幸福城北侧加油站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
经办人:房新宇; 联系电话:151*****215;
2019年10月16日8:00前送投标文件;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汉路中建幸福城北侧加油站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
2、投标书必须于上述注明的日期前,将密封标书送交总包方,逾期无效;投标书的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六、其它
招标单位选定中标单位后,双方签订分供合同,相关事宜在分供合同中明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及不合理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单位负责。
七、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天津市的各种法律、法规,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包括CI、质量、安全、贯标等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中标单位应确保自身施工队伍必须是成建制的。中标单位应自行安排从当地或其它地方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膳食、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的办理,特别是应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外来人员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的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3中标单位应遵守总包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岗位责任制,严格现场管理,如技术工种需持证上岗、工人上岗前安全交底,民工安全、卫生及文明施工教育等,并采取其它必要的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
4中标单位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均须提供健康证,发生任何职业病等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安全生产费确定原则
安全生产费包含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季节性安全费用、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验支出、分包安全费用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价款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做法/工序描述 | 工序描述 | 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固定综合单价含税 | 其中 | 合价 | 其中 | ||||
不含税 综合单价 | 增值税 | 人工费 | 不含税 合价 | 增值税 | 人工费 | ||||||||
1 | 临边防护栏杆 | 临边防护栏杆 | 米 | 605.00 | |||||||||
2 | 气瓶托架 | 气瓶托架 | 个 | 2.00 | |||||||||
3 | 气瓶推车 | 气瓶推车 | 辆 | 2.00 | |||||||||
4 | 零散材料吊笼 | 零散材料吊笼 | 个 | 1.00 | |||||||||
5 | 电焊机吊笼 | 电焊机吊笼 | 个 | 1.00 | |||||||||
6 | 气割机防护 | 气割机防护 | 个 | 1.00 | |||||||||
合计 | 元 | 0 | 0 | 0 | 0 | ||||||||
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总价的2% | 元 | ||||||||||||
是否确认招标文件 | / | ||||||||||||
是否满足招标单位工期、质量、现场管理的要求 | / | ||||||||||||
付款条件 | / |
投标单位(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函
致: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根据付款条件不同执行相对应临边防护的单价及其它费用,无论选用哪种付款方式及报价,均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保证临边防护工作的正常施工。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单位都将全面加以承诺履行。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工成本工程临边防护的施工。
(3)若我单位中标后,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我单位将承担由此给贵公司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