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系专业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水运工程系专业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水运工程系专业宣传服务二、项目建设要求:(一)项目概述随着微信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企业形象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海市交通学校水运工程系为进一步做好专业在新媒体领域形象宣传和信息传递工作、弘扬航海文化,提高本专业在社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更好服务地区经济,服务广大学生、学员,拟开展专业文化宣传建设工作。(二)建设目标宣传公众号应满足水运工程系在宣传、信息发布、校园活动、手机用户互动等多方面的需求。围绕学校及本部门重点工作,公众号不仅可利用起发布传播功能实现开阔学校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学校与社会大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汇集群众意见建议,让社会大众了解到当下学校、专业、行业的最新动态和资讯。还需要针对水运工程系工作需求,实现各类评价、问卷调查、搜索等多重应用型功能,更好地建设公共服务型学校。航海文化进校园,在水上专业实训室增添行业、职业、企业文化宣传因素,弘扬航海文化,渲染职业氛围,培养学生敬岗爱业的精神。(三)功能需求1、公众号的创建与认证为学校办理微信公众号开通与认证2、宣传专业相关活动和转发行业信息整合水运工程系各专业的资源,通过发布和宣传具有创意性的活动或事件,使之成为学生和教师关心的话题。转发行业信息,吸引感兴趣的本专业或其他专业的学生参与,提升学校和专业形象。3、船员培训信息发布发布和宣传学校船员职后培训信息4、招生报名信息收集社会人员可在公众号相应页面,按照要求填写自己的培训报名信息,保存到学校3后台数据库中。船员培训负责老师可通过后台查询相应对的招生报名信息,并可直接以 excel 表格的形式下载,打印。5、集成运维本专业教学资源该微站平台须确保能整合运维水运工程系现有多形式教学资源,达到无缝链接,学生能通过该平台一站式学习到各种教学资源。6、四个实训室航海文化元素布置(包括贴图、KT 版、布景板等),详细方案待现场实地勘察后予以制定,并在开标当日一并提交,提交的内容以书面效果图形式为主。(四)公众号的运营推广1、基础建设1.1 公众号创建为上海市交通学校水运工程系公众号进行注册、logo 及版面设计等服务,在遵守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将公众号打造成高端、精致的移动互联平台,提升专业形象。1.2 编辑基本信息微信功能介绍、自动回复等基本信息编辑。2、日常运营2.1 内容更新中标方收到船员培训课程介绍、培训信息发布、招生报名信息管理等内容后及时更新。中标方应当参与水运工程系大型活动,相关活动推广、宣传稿由校方人员撰写的,中标方负责排版、美化、发布等工作;宣传稿由中标方主笔的,文稿完成后应经过校方审核后发布。2.2 内容推送合理利用每月的内容推送机会,向微信公众号关注用户推送信息。每年各类推送内容不少于 200 条。2.3 互动管理中标方每天登陆,查看关注用户的互动情况,对关注用户反应的问题及时回复并跟进,定期举办微活动,经校方审核同意后,引导话题,增强互动。2.4 实训室管理通过公众号能查看实训室介绍、实训项目介绍、实训操作等;校内教师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实训安排,智能判断冲突,并多角度、多维度展示实训课表,能扫码4填写实训记录,包括实训项目、实训考勤、实训效果等。2.5 数据监控对后台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包括关注用户活跃时间、相关话题浏览量分析,并形成报告。3、公众号监督与保障水运工程系公众号由中标方负责日常运行,水运工程系宣传员负责内外部联系。公众号转发的文章由中标方妥善处理版权问题,所发布的内容应保持正能量,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主动接受学校党委宣传部监督。4、实训室布置 实训室布置须与原有设施、设备配套协调,形式不限,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需要充分展示出航海文化特征,。(五)售后与维护1、项目工期中标方自宣布竞标结果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 DEMO 与学校现有教学资源整合并部署在学校服务器内试运行,上传测试通过;实训室航海文化布置效果图经校方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交付。2、质保及响应要求:中标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为期 12 个月的免费技术服务,对于校方因工作需要对程序提出的一些小的新增、调整和修改,中标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对于较大的更改,应对校方说明情况,具体收费情况和修改时间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承诺产品正式验收后,免费服务期内服务内容:为校方提供在线支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传递的服务请求,4 小时之内响应。系统出现故障将提供技术支持,在 24 小时之内查明故障原因,并在查明故障原因后 24 小时内,提出完善的解决方案。为校方提供行业资讯收集、文档编辑、上传录入等工作。3、培训服务指定的维护人员提供免费使用培训。4、质量保证项目自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内免费 BUG 修改。5三、项目完成时间:1、项目挂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2019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10 月 12 日2、项目完成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前完成3、项目开(评)标日期及地点: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上午 9:00地点:宝山区呼兰路 763 号实训楼 4 楼水运办公室4、该项目安排 2019 年 10 月 9 日 8:30-11:00、13:00-15:30 对投标单位开放实地现场勘察,可商谈具体细节等事宜,地址为呼兰路 763 号,过时不候。四、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3、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服务队伍及相关维护人员,能及时的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投标人报名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5、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根据学校提出的要求制定方案,报价单(含优惠价)、公司情况介绍、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若有)、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承诺书、所有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投标书均一式三份)。8、如有需要或咨询的,项目自公示起可来校(来电)接洽,商谈具体事宜。9、取得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的报价后,通过学校规定流程完成开(评)标工作确定供应商。10、投标单位的营业资质和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611、投标人具有职业院校宣传资源制作经验优先考虑。12、投标人具有船舶行业企业合作经验优先考虑。13、投标人须确保学校现有多形式教学资源与公众号无缝对接。五、其他说明1、本公众号的所有权归上海市交通学校所有,中标方仅提供运维服务;2、本项目预算经费 9 万元,各应标单位报价超出者为废标,不能参与竞标;3、项目周期结束后,如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维保协议,但是价格不应超过本次中标价的 70%。4、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方存在下述行为的,校方将立即终止合作,留存记录,并追究中标方赔偿责任。4.1 中标方所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4.2 中标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校方名誉受损的;4.3 中标方未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内容实施,经沟通后拒不整改,影响校方正常工作的。5、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为招标方式,投标人投标当日须携带 1 个实训室的布置效果图以作为评标重要参考资料,该图纸属于投标资料一部分,评标结束后学校不返还图纸。六、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贺燕菁联系电话:13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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