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和县历阳西路楚汉街经营权拍卖第三次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和县历阳西路楚汉街经营权拍卖第三次交易公告
和县历阳西路“楚汉街”经营权拍卖公告(第三次)
项目编号:C-2019-002C
受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将于2019年11月6日15时整,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对扁担河“楚汉街”商业营业用房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欢迎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背景慨况:
历阳西路“楚汉街”位于历阳西路扁担河北侧,该项目融文化、景观、商业于一体,立重于体现和城文化历史的文化开放式街区,极大地丰富了和城整体规划建设内涵。设计采用空中走廊、主题性雕塑进行相互衔接,形成整体效应。项目总建筑参考面积约5708平方米,包括一层、二层门面房及局部三层商业配套库房、公厕及公共区域。建筑单体由一到六号楼组成,其余为文化社区公共区域。
项目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践行执政为民的思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参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等规定,将和县历阳西路扁担河“楚汉街”经营权整体对外拍卖,引入第三方进行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标的简介:
标的 名称 | 面积 | 经营 期限 | 支付 方式 | 起拍价 | 承包价 递增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履约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和县楚汉街经营权拍卖 | 约5708㎡ | 10年(第一年免交租金) | 年付 | 105.42万/年 | 第6年至第10年递增幅度为前一年租金的3% | 50 万元 | 50 万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在该经营权运营结束后,合同履行状况良好,无违约的前提下,退还给竞得人。 |
声明:成交总价为10年经营权之和,第一年免交租金。
三、项目运营管理要求
1.经营业态:打造和城名片,融文化、创意、展示、体验为一体的特色文创街区。轻餐饮(西餐、咖啡、中式简餐、奶茶店、特色小吃)占20%、艺术休闲(茶文化、曲艺馆、画廊)占10%、商业购物(旅游纪念品、地方土特产、品牌专营店)占10%、 文化艺术传承主题(艺术培训、历史长廊、古玩店、国学馆、城市读书角、和城非遗文化、艺术家交流中心)占58%、健康生活(健身房、瑜伽馆)占2%,业态多样,特色鲜明,精致生活品味。
注:与文化特色街立意不符业态禁止引入。楚汉街经营性用房所引入的商户,都须经委托人审批后,方可入驻;在经营管理期内未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不得整体转让或以其他方式整体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委托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及预付的经营权转让费不予返还;
2.买受人使用经营管理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委托人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经营管理场地从事赌博、色情、毒品等非法活动;不得从事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3.买受人不得借装修之机侵占社区公共区域、移动和损毁社区公共设施设备系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买受人制作、安装大型宣传广告牌,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4.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万元。(合同期满不再续租且在水、电费缴清,建筑、设施无损及不破坏周边环境的情况下退还,且不计息);待上述款项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后,买受人须在30日内按照该项目设计业态要求,制定提交《招商、运营管理方案》,报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方可接管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的实际运营。并将合同壹份交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拍卖人见证备案。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且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受领拍卖标的的,应当承担迟延受领的违约责任,委托人将取消其买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委托人可再行启动拍卖程序。(买受人违约参见《拍卖法》第39条);
6.成交后,买受人须成立管理运营公司,人员配置不少于10人;自营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每年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至委托方审核。如若涉及政府引入公益、文化项目等需要征用场地的,被征用部分依据经营权转让费持先交后返的原则执行。
7.经营权转让费支付方式:为年付,下一年度转让费须提前60天支付,先付款后使用;经营权转让费递增幅度为:第二年至第五年依据年成交价支付,第六年至第十年经营权转让费递增幅度为前一年租金的3%。
8.在经营管理期间,买受人不得用该项目进行经营信贷、担保、财务投资理财等;如买受人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想提前终止经营的,须经书面报请委托人同意后,双方可协商解除《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同时买受人须将经营期内的各类资产、设施、设备全部无偿移交给出委托人,且不得损毁;经营期内,买受人承担的费用(含内部厕所):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买受人支付。水、电、网络等买受人需在委托人协助下自行办理开户手续;
9.经营管理期满后,买受人曾在经营管理中投入市场改造的各类资产须无偿移交给委托人,且不得故意损坏;如买受人有续约意向的,在《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截止前三个月,向委托人递交书面申请,在下轮经营权拍卖中,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经营权;经营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经营权转让费。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城市建设等需要征用的,《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自行终止,买受人应无条件及时返还标的物,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经营权转让费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委托人不承担提前解除合同可能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任何补偿。搬迁时间自买受人接到搬迁通知60日内完成;
10.标的交付日及运营期以双方签订的《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标的勘察时间及责任
1.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一天。各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加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等要求,对其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对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的认识,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情况为由提出疑义,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们依据标的现状拍卖,若本次拍卖的经营权面积与实际运营面积有误差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经营权转让费。买受人必须完全响应该项目公告要求所承载的全部内容,若买受人不能按委托人的运营要求管理的、并导致《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的企业。
2.竞买人承诺完全知晓并愿意遵守本公告的全部条款;(下载附件3:承诺书)
3.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资金筹措能力,并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资信证明材料;
4.竞买人企业财务状况及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出现不良记录;并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拍卖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6.本次经营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拍卖人有权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但拍卖人只是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形式上审查,竞买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竞买人对其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所有损失。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买人于报名截止前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足额汇入竞租保证金(户名: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账号:***********************,开户行:安徽和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现金不予接收),以实际到账为准,不得由其他法人企业或个人代交。
2.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票据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C-2019-002C)。
3.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4.竞买人取得买受人资格,须在与委托人签订完《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后,其竞买保证金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进账途径原路返还至买受人账户;对竞买未成交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竞买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退还(不计息);竞买人取得买受人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报名时间及竞买文件
意向竞买人可于即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16时(工作日时间),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1室报名(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项目拍卖文件请自行下载。
八、报名提供资料(一式四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证金支付凭证
6.附件3: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7.“竞买人资格”中③-⑤证明材料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已到场,则无须提供3、4项材料。
九、拍卖确认、加价幅度
1.本项目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组织实施,如符合条件的意向人为2家或2家以上,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本项目采用增价的方式拍卖,现场加价幅度为10000元/次,或10000元整数倍/次(拍卖师有权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最终以应价最高者为买受人。
十、佣金
本次项目的佣金为十年成交总价的1%,该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佣金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至(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湖东路支行,账号:***********************)。
十一、拍卖会时间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9年11月6日15时,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举行。
十二、联系电话
交 易 中 心: 曹春丽 ****-******* 冯伟****-*******
拍 卖 公 司: 刘经理 ****-*******、158*****893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docx">附件1 国有资产拍卖须知.docx
****************8.docx">附件2 承诺书.docx
****************2.doc">附件3 和县楚汉街经营权管理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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