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处置中心秸秆辅料招标公告

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处置中心秸秆辅料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泥处置中心秸秆辅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公〔2019〕9939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GZD2019-HW—0016采购目录:货物类\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式:纸质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上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需为秸秆等农作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经销商,能够稳定足量的供应产品,并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合同;(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全部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具体内容包括:A.含水率B.含土率C.规格:碎秸秆长度规格等主要技术参数; (4)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5)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企业、法人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因本项目的特殊性,投标人需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登记报名,满足资格的投标人需进行检测实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投标人需提供秸秆辅料的样品,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检测实验,检测实验由具有CMA资质(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标志)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来进行,合格的投标人凭合格通知单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提供投标样品(3份,每份200克,使用密封透明方形袋封装,不得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由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编号)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样品检测实验:由CMA机构组织开展,每200克秸秆辅料样品经称量后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含水率、含土率、长度规格三项。 A、含水率含水率≤10%得30分,10%<含水率≤15%得20分,15%<含水率≤20%得15分。含水率超20%取消资格。作三组实验,取三组实验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分数。 B、含土率含土率(沙土重量)≦5%,得40分;大于5%取消资格,三组检测实验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C、长度规格碎秸秆长度规格要求3cm-7cm,符合规格得30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三组实验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A、B、C三项得分的总和,为投标方产品的最终检测实验得分。投标人的样品需要封存留样备查,中标人的样品将与最终供货物品对比,封存备查一年。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1:3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1:30工作时间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北大街6号院4楼项目部;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
A500.00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4:3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具体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布为准。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4:3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具体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以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布为准。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采购人联系人:左部长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十八街坊2栋17号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49*****487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芳汀支行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水务集团项目负责人:李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MD5=d7405ecb04fb45b2128edf0c0d39f976">秸秆招标公告.doc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0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秸秆 污泥处置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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