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大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烟台市大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项目编号 | ZBZR19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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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烟台市大潮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 |
转让方名称 | 烟台市建城丽都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烟台蓝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100 |
挂牌价格 | 29,751.47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19-10-0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2017年12月13日标的公司与烟台市国土局续签土地出让合同:合同出让宗地编号为2017-014,宗地面积29442.47平方米;2019年8月13日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续签至2021年12月13日,至本次评估基准日上述土地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计提土地使用税1,914,741.96 元,未进行纳税申报。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恒丰正泰审字[2019]第1026号《审计报告》及鲁通评报字[2019]第019号《评估报告》。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至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专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递交保证金后,自行安排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并依据尽职调查结果独立判断决定是否继续受让。受让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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