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总部经济中心项目-金华万豪酒店楼宇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浙中总部经济中心项目-金华万豪酒店楼宇标识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中总部经济中心项目已由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号****************50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浙中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浙中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华万豪酒店楼宇标识制作及安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预算约32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16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包含设计图纸范围内主楼户外楼宇标识(西面)、裙楼标识(南面)、入口雨棚标识(北面)的LOGO、字体、变压器电源箱、LED照明、镀锌方通骨架、电源线等,详见招标控制价及施工图图纸;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东市街以西、宾虹路以南、三江国际以北、武义江以东地块;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30日历天(中标公示结束后开始计算);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包含广告制作及安装相关营业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4.3按本公告第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6、报名时间
2019年 10 月1日~2019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 11:30 时,下午14:00 时—17:00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西关街道创新街18号南楼102招标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华市浙中总部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光南路336号
联 系 人:杨琳珍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102
联 系 人:鲁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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