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网巢圈网咖店(公示)
长沙县网巢圈网咖店(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09月29日,受理于坤轮提交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长沙县网巢圈网咖店(有限合伙)
营业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桥社区星沙大道222号漫城商业中心OB栋三层301、303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面积:287.63平方米
终端数量:87台
法定代表人:于坤轮;性别:男;户籍:湖南 ;年龄:32岁
投资人:于坤轮;性别:男;户籍:湖南 ;年龄:32岁
主要负责人:于坤轮;性别:男;户籍:湖南 ;年龄:32岁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社会反馈意见。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本机关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幼儿园(纳入县人民政府规划部门编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通讯地址:长沙县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场科(长沙县图书馆7楼702)
公示机关:长沙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示日期: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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