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房产管理局招标公务车询价公告

长丰县房产管理局招标公务车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007CG047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长丰县招投标中心受长丰县房产管理局委托,拟就长丰县房产管理局采购别克君越公务车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希望感兴趣的供应商积极报价:

一、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及数量:

第一包:

序号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要求

1

别克君越

君越LaCROSSE2.4舒适版

1

现货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有兴趣的单位可就本次采购项目电话或传真报名,报名时间2007年6月1日-2007年6月4日,上午8:0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双休日休息)。报名联系人:葛昊 梁荣 报名电话:****-*******。传真:****-*******

三、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设备在200 7年6月5日上午 10:30 之前向我中心密封报价,也可以在2007年6月5日上午9:30-10:30分之间向我中心传真报价。传真报价必须在2007年6月5日上午9:30-10:30分时间段内,否则本中心一概不予接受。您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有报价产品的供应和服务能力;

2、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

五、供应商报价函须知:

1、报价函应由贵单位加盖公章。报价函应包含: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供应商可对产品逐项报价(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供应商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3、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与长丰县招投标中心三方签订。

4、合同签订时, 供应商需出示其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或代理协议(如没有相关证件,我中心将不授予合同)。

5、供应商应当查看采购单位需求的商品是否有现货,如无现货或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进行报价,否则如到期供不了货将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列入黑名单等)。

6、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竞价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行为,我中心即将其列入黑名单,实行网上通报。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竞价。

六、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划入政府采购专户,由政府采购专户支付相应款项。

七、联系方法:

单位:长丰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长丰县招投标中心(长丰县新华书店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张彦

邮箱:********572@sina.com

邮编:231100

开户行:长丰县建设银行

账号:****************0823

附件:报价函格式

序号

品牌

询价配置

报价配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3

4

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应作以下说明:

1、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2、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3、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供应商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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